这件事发生在2025年10月初的河南郑州,一名10岁男孩为了买手机,偷偷把姥姥的13克黄金吊坠卖了,仅换得4200元,算下来一克才三百多,而当前黄金回收价是950元/克,这块黄金实际价值约12350元。男孩问了好几家,人家一看是小孩都直接拒绝了,后来便利店店员“热心”帮忙,联系了个回收商完成了交易。男孩拿到钱后,花2300元买了手机,剩下的钱零花用光了。姥姥知道此事后很生气,并非心疼钱,而是觉得孩子胆子大,更气回收商坑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 ●未成年人的交易行为效力:依据《民法典》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该10岁男孩处分价值约12350元的黄金吊坠,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所能理解的范围。该交易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方可生效,现其姥姥明确拒绝追认,所以男孩与回收商的买卖合同自始无效,回收商应返还黄金,男孩应退还4200元价款。 ●黄金回收商的责任:回收商未严格审查出售人身份及物品来源,也未核实男孩监护人是否知情,更未履行登记义务。其作为专业的回收经营者,有义务审查交易相对方的身份及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回收商以远低于市场价收购价值较高的黄金,且交易对象为未成年人,主观上可能构成“明知或应知”交易存在瑕疵,不能以善意取得为由进行抗辩,应及时与男孩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协商处理。 ●便利店的过错责任:便利店作为回收商的合作方,虽声称“交易不在店内进行”,但其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回收商并收取提成,且未对回收商资质及交易价格进行合理审查。便利店在明知交易方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条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不适宜服务”的规定。姥姥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便利店进行行政处罚。 目前回收商跑路了,警方尚未立案。姥姥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男孩与回收商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后,回收商应返还黄金,男孩应退还4200元。若黄金已被转卖,回收商需按市场价赔偿。同时,男孩用2300元购买手机的行为同样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姥姥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销售商明知男孩为未成年人且未经监护人同意出售手机时,要求销售商承担全部退款责任。 此外,这件事也暴露出家长在保管贵重物品和对孩子教育监管方面存在不足,需要进行反思和改进。黄金项链回收价 吊坠黄金 黄金圆盘吊坠 黄金小象吊坠 三门峡黄金价格 儿童黄金 黄金回收南阳
这件事发生在2025年10月初的河南郑州,一名10岁男孩为了买手机,偷偷把姥姥的
欢乐齐聚堂
2025-10-18 09:50:18
0
阅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