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块钱,不戴套! 一个明知自己有艾滋的女人,就这么把自己的“生意”做了六年,看到这事儿脑子直接 懵了,不是气也不是可怜,就是觉得特荒谬?三十块也就一杯奶茶钱,在这儿却成了别人后半辈子健康的标价。她被抓了判十个月,好多人说轻了,但最让人发毛的根本不是判决。 这三十块太刺眼了,说明她来者不拒,也说明找她的人就图极致便宜。这哪是交易啊,分明是一群人在悬崖边互相拖拽,用自毁的方式凑活。别跟我说她多可怜,拿别人的命当儿戏,根本洗不白。 但再琢磨琢磨,又觉得后背发凉。一个人得绝望到什么地步,才会把自己和别人的命都贱卖到三十块?法律能判她十个月,可十个月后呢? 这种用低价击穿底线的荒唐事,到底该怎么拦住?你们觉得问题根儿在哪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