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超市冤枉老人偷他家东西,老人急得当众把外套,外裤都脱了去证明自己的清白,脱的只剩下内裤的时候老人问“还需要再脱吗”? 全程没有任何证据,仅凭机器响就给老人扣小偷帽子,限制人身自由还当众羞辱,最后啥也没找到,居然只轻飘飘说句“算了”就想了事?这哪是“算了”,这是把别人的尊严踩在脚底下! 超市怕是忘了,搜身早就违反法律,就算怀疑盗窃也该报警,而不是仗着自己是商家就为所欲为。老人活了一辈子,最看重的就是脸面,这份当众受的委屈,哪是一句“算了”能抹平的? 更可怕的是这种“有罪推定”的心态,今天能因为机器故障冤枉老人,明天就能因为任何一点怀疑苛责其他顾客。尊重从来不是选择性给予,商家的底线就是不伤害他人尊严。 你们觉得超市该只公开道歉就够了吗?还是该承担更严重的责任?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