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研究生女儿将父亲告上法庭:给我出学费!法院判决结果亮了! 近日,河南郑州

芷卿雪月 2025-11-16 19:03:58

23岁研究生女儿将父亲告上法庭:给我出学费!法院判决结果亮了! 近日,河南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成年子女诉请父亲支付读研期间费用的案件。 原告小琳,18岁时,父母因为感情不和离婚。离婚时,约定小琳由母亲直接抚养,而小琳上大学时的学费则由父亲支付,并且父亲需要每月支付2000生活费。 在小琳的四年本科期间,父亲一直信守承诺,足额支付学费和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完全覆盖了小琳的学习和生活所需。 2024年,小琳本科毕业后,选择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 只是,父亲在支付了第一年研究生学费后,提出以后不会继续支付小琳的学费和生活费。理由是,自己的年事已高,现在挣钱不容易,而且23岁的小琳已经是成年人,研究生也不是义务教育,自己作为父亲已经承担了应尽的义务。 多次沟通后,父亲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小琳则把父亲告上了法庭,认为父亲违反了离婚协议约定,要求父亲继续承担自己研究生阶段学费以及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直到自己研究生毕业。 但法院在经过调查发现,虽然父母离婚时,小琳已经年满18周岁,但出于父母对子女的养育责任,小琳的父亲在女儿四年本科期间,一直按照离婚协议承担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 只是小琳的父亲每月工资不过4000元,年龄也大了,对于女儿读研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实在无法继续承担。 父母为成年大学生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只是基于亲情和道义,而不是法定义务。 所以法院驳回了小琳的所有诉求! 但凡父母有那个经济能力,对于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一般都会竭尽所能去提供经济支持。这是亲情使然,但不能成为道德绑架的借口。 毕竟研究生不是义务教育,不是父母必尽的义务。 况且,读书深造,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等方式来解决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 法律是底线,而非上限!法律规定了父母必须承担的最低责任,但家庭中的爱与付出远超出法律范畴。 子女在主张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须理解并尊重父母的困难和权利。 在完成高等教育后,子女应该学会靠自己立足于社会,这是每个成年人的必修课。 小琳和父亲的故事在提醒所有家庭,在亲情与责任之间,需要的是沟通、理解与共同担当,而非单纯的法律强制。 信息来源于南方都市报,侵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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