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68岁老大爷酒后打车,下车后认为司机行车绕路,扭头就走,不付钱罢了,还辱骂司机。司机也不惯着大爷,见状追上大爷,后见大爷抬腿向自己踢踹,将大爷掀翻在地,而后见大爷爬起来又用随身携带的易拉罐砸向自己,再次格挡并将大爷推倒在地,导致大爷的右膝盖骨磕碰到电动车与马路牙子受伤,致轻伤二级。事后,大爷先是报警,欲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未果后,又将司机告上法庭,要求司机赔偿4.9万余元损失。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包头中院) 据悉,2024年9月20日15时30分许,68岁的袁大爷喝完酒,叫了一辆出租车,欲前往一洗浴中心消费。 出租车司机周某将袁大爷到了洗浴中心门口后,袁大爷认为周某的行车路线不合理,下车后,没有付钱,扭头就想走,边走还边辱骂周某。 周某见状也没惯着袁大爷,连忙下车追上袁大爷向袁大爷索要车费,而后与袁大爷发生争执。 争执中,袁大爷抬腿踹向周某踢踹,周某当即格挡并抓住袁大爷的脚将袁大爷掀翻在地。 随后,袁大爷爬起来,又用随身携带的易拉罐砸向周某,结果再次被周某格挡、推倒在地。 而因袁大爷在摔倒时,右膝盖骨恰巧磕碰到电动车与马路牙子受伤,随后不久袁大爷便报了警,声称被周某殴打受伤。 因经鉴定袁大爷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警方起初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周某立案调查,在查明事情的经过后,认为周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存在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决定终止调查。 《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随后,袁大爷不服,提起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周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赔偿损失,不过被法院驳回。 随后,袁大爷不服又提起上诉,未果后,又另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某赔偿医疗费等等4.9万余元损失。 法庭上,袁大爷依旧坚称被周某打伤。 而周某则坚称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指出《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认为:第一、袁大爷过错在先。周某是在合法从事出租车运营活动。袁大爷如认为周某的行车路线不合理,可以当场向周某提出,也可以事后通过运营平台反映,对周某进行殴打并非是合理选择。 第二、双方产生肢体冲突,袁大爷在酒精作用下踢向周某,周某抓住袁大爷脚踝,袁大爷倒地,袁大爷起身后用手中物品击打周某,周某用手臂格挡并推搡,属于正常反应,是一种合理的自我防卫行为。 第三、至于袁大爷倒地的后果,由于周某的行为是瞬间的发力,且在袁大爷两次倒地后均未进一步实施侵害行为,在当时状态下发生袁大爷受伤的后果,属于自我防卫行为的正常后果,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不能认定是具有主观上伤害袁大爷的过错。 综上,结合公安机关认定的周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存在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因周某殴打他人案没有违法事实终止调查作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的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周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最终驳回了袁大爷的全部诉请。 一审判决后,袁大爷依旧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并表示,自己当时醉酒、身材瘦小、68周岁,毫无战斗力,而视频显示当时周某对自己实施了相对凶猛的两次伤害,第一次抓住自己的脚将自己猛然掀翻在地,第二次猛挥右拳将自己击倒,最终造成自己轻伤二级及身体其他部位多处受伤,并非一审判决轻描淡写认定的所谓“格档”“再次格挡”等等。 不过,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最终再次驳回了袁大爷的上诉,判决维持原判!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注:图片来源网络

用户14xxx52
该,喝点马尿充老大?
老青年
这个法院法官是正常的
诺诺的爷爷 回复 11-21 19:21
还真有一个正常的!
用户10xxx91
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云侠
这次知道了,反击狠狠一击,只能一击,是合理的正当防卫。
恬静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用户10xxx87
倚老卖老不讲武德就该如此,为警察叔叔和法官点赞
方天画戟
我是内蒙人,这大爷绝不是内蒙人,内蒙大爷个个都是红脸汉子,不会无赖坐车不给钱的,特别是喝酒了的大爷,个个脾气好,跟小孩一样。否则,社会不容他。
打坏公司 回复 11-23 06:32
对酒蒙子就应该零容忍
用户10xxx87 回复 11-22 17:16
东北大爷真的好。
用户28xxx96
支持法院判决。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更不能为邪恶撑腰。
景景
喝点酒就胡来警察是不会惯着你,法院判得好!以老卖老行不通。
海风吹拂
快七十的人,喝酒,去洗浴中心,不用想都知道是个啥货
江河源
二两猫尿 显出来恶徒的本性…
感恩的心
司机应该追究醉酒者的责任,精神损失费 误工费!
征服
判的好,对于这些为老不尊的群体,必须要用法律手段制裁。 不要认为老了,就可以为所欲为!
用户77xxx99
坏人变老了
一切都是浮云
这个法官是好人
君当如兰
袁某拘留三天五天的,他马上就不会去起诉了
用户10xxx29
喝了几口马尿以为自己是天皇老子?无赖!
我是我
虽然俺老汉年龄也不小了。但是,俺老汉认为,年龄大了不是耍无赖的借口,也不是违法乱纪的借口。这次公安和法院做的不错,点个赞。[点赞]
江河源
二两猫尿 显出了恶徒的本性…
一叶知秋
终于有个正常的判决[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77
为这样的法官点赞。
旭日初升
为老不尊!!!
wuyt
早该如此。给警察[点赞]
用户45xxx35
坏人变老了
宾杰
警方了解过程,认定正当防卫,不存在故意伤害,决定终止调查。
平安
这不是在家里踢你儿子哩
用户10xxx07 回复 11-22 11:07
在家他不敢!
xiangy
好!
大道通天
坐霸王车缺德!!不能因为年纪大就不处理他!!如果认为司机绕路,你可以报警,或者少给他一点钱,但不是不给!!
陈师傅
给警察和法官点赞!
大道通天
做霸王车缺德!!不能因为年纪大就不处理他!!
一个老头
老贼当斩
在线寻找纳智捷车主
老年人75岁,就不判死刑了。你个司机,咋知道他不到75岁?了长点心吧!下次,别停车。
东方
倚老卖老
逢年好大雪
坏人变老了
用户11xxx60
车费追回来没有
_
到底绕没绕路?
辉煌
并不是所有法官都姓王。
用户10xxx07 回复 11-22 11:06
并不是所有法官都叫浩。
凉山鹰
老贼活该!
吴双喆
现在的人68岁不算老啊!酒后又是洗浴中心,看来是不差钱的主儿,何必为难开出租吃睁眼饭的师傅?
用户10xxx23
还必需让他付车费
青.懒虫很忙
这种倚老卖老的活着只是浪费钱
Sir
老而不死是为贼。我虽然年纪大,这样无耻的行为实在做不出来
用户10xxx43
支持法院
凡而不泛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为执法警察和审判法官点赞!
海哥
这才是法律维护正义!为法官点赞!
天涯孤旅
为老不尊,没有酒德,欠揍!
古巴雪茄
给司机点个赞
王铭枢
坏老人多了点!
用户81xxx11
法院终于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了。
用户10xxx07
驳回的好!有正义感,说理!否则都是无赖横行天下了,社会就乌烟瘴气了,好人无法生存了!为一二审法院点赞!
用户10xxx45
照顾一下老流氓吧!
用户10xxx16
流氓老了,是什么?周师傅也敢惹,佩服。不过,判决结果还是令人舒适的。
我是谁
这个老东西坏得很
用户10xxx87
这才是唯护正义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官。
用户15xxx07
这种为老不尊的人就是该打
金卯刀
本案警方和一审、二审法院都是依法办案,大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开心
瘦小 68 无力就是耍无赖的理由?还是法官维持公平正义👍👍👍
春夏秋冬
给这个法官点赞!中国多出点这种法官就好了!
用户11xxx08
坏人变老了
三防牛老大
为老不尊
老白
难得
用户10xxx77
千万别惯着这些倚老卖老的坏人。
娃哈哈哈动世界
正确,老鬼想讹人
用户15xxx30
坏人变老
缘分
正义永远都是最棒的
用户54xxx23
这个法院法官是正常的
花开花落看世界万象
判得很对,很公正。
用户11xxx26
不能惯着,判决正确。
热情火车
下次在喝点酒,把法官踢两脚,出口气。
旭日
法院要是都这样判决,社会秩序会好很多。
用户10xxx59
支持法院判决,不能让坏人有可称计。
铁人
打得好打的妙打的呱呱叫
视角
为法官思维逐渐清晰化平民化点赞👍
用户15xxx14
有钱喝酒没钱付车费?你大爷的[捂脸哭]
飞翔
这才是法律该有的样子!
用户86xxx44
打得好,坏人变老了。法律的严肃性不容置疑!
用户10xxx79
不能给袁老与老卖老,袁老这种形为有点耍赖,支持法官判的对。
姚剑
世上就有这么一些为老不正的人。按滋事罪罚款。
树大好乘凉
喝了2两马尿就倚老卖老不付车费,找借口就想坐霸王车,被司机让付费就对人动粗,这分明就是想耍横,最终享受到因果报应的孽报
用户11xxx07
下一次多喝点猫尿。跟墙搏斗。
卡不卡
终于看到正规法院的判决了
t_boy2000
看完案例,翻回去看看哪里的法官。内蒙,👍!
西门吹雪
老而不死是为贼说的就是这种人。
ZCLJ
法官警察👍
瓜瓜
坏人变老了还是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