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请相亲对象吃饭,花了 821 元。我去结账时,她称有事先行离开。等我付完 821 元后,店员却说:“哥,您总共消费 4221 元,还有 3400 元没付呢。” 我一下子愣住了,疑惑地问:“是不是算错账了?我就点了几个菜,咋可能花这么多钱?” 店员没急着辩解,转身拿出消费清单递过来。我低头一看,除了我们桌上的四菜一汤,清单末尾赫然列着两瓶茅台、一份即食海参和一盒进口巧克力,总价刚好 3400 元。这些东西我根本没见过,更没点过。我指着清单问店员,这些东西什么时候上的桌。店员回忆说,是我对面那位女士在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单独点的,还特意交代不用上桌,打包带走,结账单一起算在桌号里。 我当时脑子“嗡”的一声,手里的清单差点没拿稳。合着我去趟洗手间的功夫,这姐们儿直接把这儿当免费超市了?两瓶茅台!还是53度的,光这俩就三千多,再加上海参和巧克力,这是把我当冤大头往死里宰啊! 我气得手都抖了,赶紧掏出手机翻微信,找到她的头像——头像是个对着镜头笑的姑娘,看着挺文静,现在瞅着咋那么膈应呢。我发消息:“你什么意思?偷偷点那么多东西打包带走,让我结账?”消息发出去,红色感叹号!嘿,直接给我删了!我又赶紧拨她电话,“嘟”一声就被挂了,再打,提示“对方正在通话中”,不用想,肯定拉黑了。 我站在收银台那儿,周围吃饭的人都瞅着我,那眼神跟看傻子似的。店员小哥也挺尴尬,挠挠头说:“哥,我们也是按规矩来的,当时那位女士说您是她对象,说您请客,让我们直接记桌号,我们也没多想……”我摆摆手,知道怪店家也没用,他们总不能拦着客人点餐吧。 我咬咬牙,先把剩下的 3400 元付了——总不能让店家承担损失,再说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在饭店吵起来,太丢人了。付完钱,我拿着那张 4221 元的小票,心里堵得慌,跟吃了苍蝇似的。这饭吃得,不仅没相成亲,还倒贴三千多,真是活久见! 出了饭店,我给介绍人张阿姨打了个电话,把事儿原原本本说了一遍。张阿姨在电话那头也气坏了:“这姑娘我也是头回介绍,之前听她家里人说挺老实的,没想到这么不地道!我这就去问问她妈!”结果没过半小时,张阿姨回电话,声音都蔫了:“她妈说她根本没去相亲,是拿着我的名义跟你约的,说你条件好,想‘捞’一笔……” 我当时真是哭笑不得,合着我连个正经相亲对象都不算,就是个被盯上的“提款机”?晚上跟哥们儿喝酒,把这事儿一说,哥们儿拍着桌子笑:“你这算好的,我听说过更离谱的,相亲对象带了一大家子来,吃完抹嘴就走,让男方买单!”我白了他一眼:“你还笑?我这三千四,够我吃半个月外卖了!” 后来我越想越气,不是心疼钱,是气自己傻。当时她提议去那家环境好的餐厅,我还觉得挺讲究,现在才明白,人家是看中那儿能点贵的东西。还有她中途说“去补个妆”,我还以为是姑娘爱干净,搞不好那会儿就去打包了! 现在这小票我还留着,不是为了报销,就是想提醒自己:以后再相亲,先别急着掏心掏钱包,得先看看对方是人是鬼。毕竟这年头,披着“相亲”外衣的骗子,可比真心想处对象的多。你们说,这事儿我要是当时在餐厅就报警,能把钱追回来不?唉,估计悬,毕竟是我自己带去的人,店家也确实按桌号结的账……算了,就当花三千四买个教训吧,值!至少认清了一个人,总比以后陷进去强。
“太让人唏嘘!”浙江杭州,万松书院相亲角,一名39岁的女子刚站稳,就被几位替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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