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李先生和黄女士离婚36天后,李先生去前妻店里看女儿,发现于某也在,他怀疑前妻和于某有不正当关系,看到前妻上于某车,便阻拦倒车,双方发生冲突,李先生将于某打成重伤,被判3年8个月有期徒刑。于某起诉李先生,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52万。李先生认为于某有错在先拒绝赔偿,于某承认开房却否认不正当关系。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2024年4月16日,河南的李先生和黄女士离了婚,女儿归黄女士抚养。 5月22日晚,思念女儿的李先生去前妻店里看望。 没想到,他竟看到于某也在店里,前妻和于某有说有笑,关系看起来十分熟稔。 李先生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尤其是看到前妻上了于某的车,他更加坚信,便站在车后阻拦倒车。 于某下车后,看到李先生挡在车后,顿时火冒三丈,质问李先生想干什么。 李先生本就憋了一肚子火,看到于某这态度,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两人很快就起了冲突。 冲突中,李先生情绪失控,动手打了于某。 他下手没个轻重,一下子就把于某打成了重伤。 这时,有人报了警。 很快,民警赶到后控制住了局面,并把受伤的于某送去救治。 于某伤势严重,眼球受伤做了摘除,构成七级伤残。 这下,事情闹大了。 李先生因为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后来经过法院审理,被判了3年8个月有期徒刑。 李先生进了监狱,于某也没闲着,他觉得自己无辜被打,受了这么大的罪,得让李先生赔偿。 于是,于某起诉李先生,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52万。 李先生得知于某起诉自己后,他认为自己很冤,要不是怀疑于某和前妻有不正当关系,自己也不会冲动动手。 他说于某有错在先,自己不应该赔偿。 于某面对李先生的指责,承认自己和李先生前妻开过房,但坚决否认有不正当关系。 他说自己和黄女士只是普通朋友,开房也是正常交流谈心,李先生不应该因此打人。 那么,李先生到底该不该对于某的损失进行赔偿呢? 从李先生的立场看,是于某的行为,让他产生了误解,才导致冲突发生,于某有过错。 从法律依据来说,《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先生动手打人,造成于某重伤,明显存在过错,按照法律规定,他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于某有没有过错呢? 虽然他否认有不正当关系,但他和李先生前妻开房这一行为,确实超出了普通朋友的正常交往范畴。 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李先生,对于损害的发生有一定的影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也就是说,虽然李先生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为于某也有过错,所以可以减轻李先生的责任。 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对双方的过错进行了仔细分析。 法院认为: 李先生打伤于某,构成侵权,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于某和李先生前妻开房,存在不正常的交往,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 最终,法院经过核算,认定于某的各项损失共计15万。考虑到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判定李先生承担70%的责任,也就是要赔偿于某10.7万。 为什么李先生要承担主要责任呢? 这是因为李先生动手打人,是导致于某受伤的直接原因,他的过错更大。 而于某虽然有过错,但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李先生,不是导致受伤的直接因素。 如果于某没有和李先生前妻开房,李先生是不是就不用赔偿了? 当然也不是,就算于某没有开房,李先生动手打人也是违法的,只要造成他人损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于某没有过错,李先生可能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冷处理,别冲动。 就像李先生,本来是去看女儿,却因为怀疑前妻和他人关系,冲动动手,最后不仅坐了牢,还要赔偿一大笔钱,真是得不偿失。 信源: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