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件事情当中,如果受害者所陈述的是事实,那么我认为这家银行网点必须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按受害者所述,他在这家银行柜台取了170万元现金,刚刚离开银行营业厅,就在门口遭到了持枪歹徒的抢劫。在整个抢劫过程中,他与歹徒搏斗了整整20分钟之久。然而,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和保安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助他,也没有一个人报警,而只是在旁边观望。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他的170万元没有被抢走,但是他被歹徒打成了重伤。如果这家银行的保安和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出手相助,那么他是完全有可能避免受到伤害的。 虽然现在抢劫犯已经被判了死缓,但是这名受害者认为此事没有完结。这家银行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和保安必须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我认为也是这样,按他所说的情况来看,这家银行的营业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保安确实没有尽到保护客户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对此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我支持受害人的观点,接下来请起律师就和这家银行打官司,一定要将他们告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