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放弃社保,逆转官司引发热议:两年未缴社保竟然还能索赔142万?这是怎么回

快乐小跳包 2025-12-10 13:20:00

深圳男子放弃社保,逆转官司引发热议:两年未缴社保竟然还能索赔142万?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一起关于劳动权益的案件在深圳引发广泛关注。案件的主角是一名来自辽宁抚顺的新宾县的男子王某,他在入职深圳某资源代理公司时,出于个人考虑,选择了“自愿放弃”社保,将每月应缴的1400元社保费直接转化为工资补贴。然而,两年后,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逆转,王某不仅成功索赔142万,还引发了关于劳动权益、用工合规和社保制度的激烈讨论。 事情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23年6月。王某与深圳某资源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公司在深圳为他开设了社保账户。令人意外的是,合同中还特别提到,公司提倡高效工作,不鼓励加班,所有加班都需经过层层审批,且因个人技能不足导致的无效工时不予确认加班费。更重要的是,王某的工作地点在大连,而非深圳,公司采用全国分散办公的模式。 在入职之初,王某为了追求更高的实际收入,提交了一份《申请报告》,表示希望每月到手工资能多一些,因此自愿放弃社保,将原本应由公司缴纳的每月1400元社保费,直接作为工资补贴发放给自己。公司方面也没有异议,按照协议操作,王某每月领到的工资中,包含了这部分“补贴”。 然而,事情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到了2025年8月22日,王某突然提交了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声称自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未为他缴纳社保,导致他权益受损,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收到申请后,4天内回复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回函》,明确表示王某在申请中自愿放弃交社保,且公司已将相应金额作为工资发放。 更令人震惊的是,公司还通知王某,要求他在五天内返还岗位,配合办理社保补缴手续,并退还之前以工资形式发放的“社保补贴”。王某虽然签收了这份回函,但没有返回岗位,反而在9月3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以及赔偿金,合计高达142,110元。 然而,仲裁委员会在受理过程中,竟然以“申请不符程序”为由,拒绝了王某的仲裁请求。王某不甘心,随即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的热议。有人质疑:王某的行为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更有人关注:如果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是否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免除缴纳义务?其实,这背后折射出的是当前劳动用工中的一些灰色地带。 实际上,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也应依法享有社会保险权益。任何“自愿放弃”社保的行为,除非经过合法程序和相关部门批准,否则都可能涉嫌违法。用人单位私自将社保费转为工资补贴,可能规避了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也侵害了员工的根本权益。 这起案件的焦点在于,王某在入职时明确表示“自愿放弃社保”,但公司是否在明知其权益受损的情况下,仍然允许其这样操作?如果公司存在误导、强制或隐瞒行为,显然属于违法。而王某是否真正自愿,还是在利益诱惑下的“被动选择”,也是争议的核心。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但它提醒我们:劳动关系中的权益保护不能被忽视。员工应依法享有社会保险权益,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履行缴纳义务。任何试图规避法律的行为,终究会付出代价。 这起案件的爆发,不仅是个案,更是对整个劳动用工环境的警示。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权益;员工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不被“自愿放弃”所迷惑。只有劳动关系的公平与合法,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未来,期待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法律制度,让“放弃社保”不再成为可能的选择,而是依法保障每一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这起深圳男子索赔案,也许只是冰山一角,但它引发的思考,将推动整个社会对劳动权益保护的重视与改善。社保协议无效 工伤保险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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