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庆出了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儿——10个人去餐馆聚餐,吃完散场时,9个人直接开溜,剩下唯一没走的张先生被店主拦住要求结账,1262元的餐费,张先生却直喊“冤枉”,说自己只是被朋友拉来吃饭的,不该自己掏钱。这事儿传开后,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说“跑单的人太没素质”,也有人替张先生抱不平:“凭什么让一个人背锅?” 事情是这样的:张先生说,这顿饭是朋友组的局,他只是被邀请的客人之一。当天大家吃得挺热闹,酒足饭饱后,有人提议“去外面抽根烟”,结果一去不复返。等张先生反应过来,桌上就剩他一个人了。店主一看人快走光,赶紧拦住张先生,让他结账。张先生急了,说自己没带够钱,也压根没想过要付这笔账。双方争执不下,店主最后放话:“要么现在给钱,要么走法律程序!”张先生没办法,只好先付了部分费用,剩下的说“等找到朋友再补”。可几天过去了,那些“消失”的朋友一个都没露面,店主一气之下,决定起诉追讨餐费。 这事儿看着像“朋友坑朋友”的闹剧,但背后藏着更值得说道的问题。首先,组局的人太不地道——请客吃饭是情分,但吃完就跑,把账单甩给无辜的人,这不是“朋友”,是“坑友”。其次,张先生作为参与者,虽然是被邀请的,但成年人的社交里,“谁组局谁买单”是常识,可要是组局的人跑了,剩下的人难道就该自认倒霉?更别说店主了,辛辛苦苦做了一桌菜,结果钱收不回来,这损失谁来担? 网友们的评论也两极分化。有人骂跑单的人“没良心”:“10个人吃1262元,人均才126,至于为这点钱丢脸吗?”有人替张先生不值:“要是朋友靠谱,谁会让他一个人扛?”还有人支招:“下次吃饭前先说清楚谁买单,或者AA制,省得事后扯皮。”可说到底,这事儿最该反思的是“社交诚信”——朋友之间吃饭图个开心,但“吃白食”“甩锅”的行为,不仅伤了和气,还可能触犯法律。店主起诉追讨餐费,完全合理——根据《民法典》,聚餐后无人结账,组局者或参与者有义务共同承担费用,跑单的人可能被要求补交,甚至影响个人信用。 其实,类似的“聚餐跑单”新闻不是第一次出现。有人因为“喝多了”忘了付钱,有人因为“和朋友闹矛盾”故意不结账,可不管什么原因,逃单都是不对的。成年人的社交里,“体面”很重要——要么提前说好怎么付钱,要么吃完主动买单,别让一顿饭吃成“人情债”,更别让朋友为你的“没担当”买单。 说到这儿想问问大家:你要是遇到这种事,会帮朋友垫钱吗?或者你觉得组局的人该负全责吗?评论区聊聊呗——毕竟,社交里的“规则”和“情分”,咱们都得拎清楚。 (事件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