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陕西男子李某春故意杀人一案迎来一审判决,李某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9月4日凌晨,李某春酒后因感情纠纷与妻子吴某莉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李某春持钢尺、皮带、菜刀等工具对吴某莉实施殴打,随后又拖拽受伤的吴某莉至锅边,强行灌浇面汤,最终致吴某莉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据悉,李某春与吴某莉结婚二十余年,二人曾共同辗转多地务工,后经营一家面馆,育有一儿一女。2025年2月,该案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中李某春辩称其醉酒后并非故意杀人,仅是意图“吓唬”妻子,未料及严重后果。吴某莉父母当庭提出判处李某春死刑立即执行的诉求,案件当时未当庭宣判。 历经三次延期,法院于2025年12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春存在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同时查明,2024年6月以来,吴某莉因网络不当交友行为引发双方感情矛盾,对本案发生存在一定责任。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相关情况显示,被害人亲属最初对判决结果存在异议,后因外孙恳求,最终签署了谅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