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妇科大夫,就是因为我好色。” 一个协和八年本硕博连读出来的天之骄子,当着所

落雨知辰 2025-12-13 15:19:49

“我当妇科大夫,就是因为我好色。” 一个协和八年本硕博连读出来的天之骄子,当着所有人的面,把这话给说出来了。 听着是不是特混蛋?特离谱? 结果呢? 他跑了。 从协和医院辞职,跑得比谁都快。 他以为的妇产科,是看尽人间春色,是迎接新生命的喜悦。 现实甩在他脸上的,是三十张病床,清一色的卵巢癌晚期。 那些女人的肚子肿胀得像怀胎十月,切开来,里面不是孩子,是十几公斤的肿瘤。他亲手做完一台大手术,切下来的东西装了满满一盆,以为自己把人从鬼门关拉回来了。 几个月后,复发,人没了。 那种感觉,就是一个凡人,妄想扮演上帝。 你用尽了毕生所学,耗尽了所有心力,对着死神这张牌桌,你永远是个输家。 这种无力感,太TM折磨人了。 所以他跑了。 跑去麦肯锡,穿上西装,每周工作八十个小时,用咖啡续命,满世界飞。 他后来才想明白,看一家公司的财务报表,跟看一张人体的CT片,逻辑是一样的。都是找病灶,然后切掉。 唯一的区别是,公司的数据不会哭,不会死,不会让你在深夜里怀疑人生。 再后来,他写出了“春风十里,不如你”。 我总觉得,能写出这种句子的人,心里一定有过一片寸草不生的荒原。他不是天生骚客,他是从绝望的深渊里爬出来,回头看了一眼人间,才觉得一草一木,都那么温柔。 很多年后,他功成名就,给协和捐了一大笔钱。 他说,年轻时说那句“好色”的话,是混账,是对生命缺少敬畏。 其实我反倒觉得,他不是不敬畏。 他恰恰是太敬畏了。 敬畏到,当他发现自己根本不是神,只是个会无助、会心碎的普通人时,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承认自己的无能,然后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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