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个视频,一个河南大爷,自己掏了三五万块钱,在儿子刚盖好的别墅墙外,浇了十米长的水泥护坡。 镜头里,他就蹲在路边,裤腿上全是泥点子。 这事不新鲜!我们村以前也有这么一位!天旱,村里的井陆续干枯了,最后剩下他家自己打的井有水,为了防止井水被别人喝干,人家给井上了锁! 人家自己家的井,上了锁,也没毛病是不! 只是从此之后,左邻右舍唯恐避之不及!一群人凑一块,远远看见他来了,一哄而散……他在村里混成了“孤家寡人”,连个过话的人,都找不到了! 也就只有极度自私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万一有人在此摔倒至死,他至少半栋楼就没了。前几天有视频,村委已经带人用钩机挖开了。 在儿子居所外自布钢针铁钉,完全忽略可能给过往行人或车辆造成致命伤害,“别人死伤无所谓,只要不碰坏我的一砖一瓦。”将孤僻自私的行径视为自我保护,可怜可悲至极。 必须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办他。为一已私利,在公共区域埋下这么大安全隐患,可见这人自私到了何种程度? 墙外是村公共通道,他无权设置障碍,而且此障碍危及他人生命,已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时村委及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强制撤除并将犯罪之人绳之以法,还路于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