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身着外卖工服、网名“帧十八”的主播,在某外滩观景平台进行夸张的表演直播

洋仔说法 2025-12-16 22:34:47

上海,一名身着外卖工服、网名“帧十八”的主播,在某外滩观景平台进行夸张的表演直播。很快,人群聚拢,通道堵塞。景区保安上前礼貌劝阻,示意其已影响通行。主播非但没听,反而将手机镜头猛地转向保安,情绪激动地对直播间里近两万名观众喊:“家人们,给我人肉他!把他发到网上去!”接着竟出言挑衅:“来打我呀!”保安保持克制,坚持表示这是正常工作。冲突迅速升级,警方赶到现场,将主播带离。经严肃教育,其行为被认定扰乱公共秩序并煽动网络暴力,最终被训诫后放行。次日,主播快手账号因内容违规被封禁,抖音账号也转为私密。   2025年12月中旬的一个傍晚,博主“帧十八”(化名)身着某外卖平台工服,在观景平台中央区域开启直播。   据现场游客反馈,其直播内容包含夸张动作表演和互动喊话,逐渐吸引人群驻足围观,导致本已狭窄的观景通道出现拥堵。   外滩风景区保安人员发现该情况后,依据景区管理规定上前劝阻。   保安向“帧十八”说明,其行为已占用公共通道、影响其他游客正常通行,建议其移至人流较少区域。   然而,“帧十八”并未配合,反而将手机镜头对准保安,在直播中高声说道:“直播间19000位家人,给我人肉一下他(保安),把他发到网上!”   随后更以挑衅语气对保安喊话:“来打我呀!”   保安始终保持克制,回应称“我们正常管理”,并尝试继续沟通。   但博主情绪激动,拒绝离开现场,导致围观者进一步增多,现场视频片段被其他游客拍摄后上传网络,引发舆论关注。   由于现场秩序混乱,保安人员报告属地公安部门,警方迅速赶到,将“帧十八”带离观景平台区域进行询问。   经调查,“帧十八”直播行为虽未直接涉及暴力或违法物品,但已扰乱公共秩序,警方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法治教育,指出其“人肉搜索”言论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最终,“帧十八”承认行为不当,警方予以告诫后放行,未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12月16日,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向媒体说明情况,强调景区对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的直播行为,将采取管理措施,甚至报警处理。   事件发酵后,多家社交平台对“帧十八”账号采取限制措施。   “帧十八”在抖音平台账号被转为私密状态,新关注需经博主审核,此前视频内容已不可公开浏览。   “帧十八”在快手平台已于12月16日晚间号因“违反社区规范,内容涉嫌违法违规”被封禁。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价呢?   1、“帧十八”主播在客流密集的观景平台进行“动作表演”,引发人群聚集围观,导致通道拥堵,影响其他游客正常游览,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外滩观景平台属于典型的对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其核心功能是保障公众安全、有序地观光。   涉案博主以占用主要通道、引发聚集的方式进行直播,客观上妨碍了该场所功能的正常实现,构成了对公共秩序的“扰乱”。   景区保安基于管理职责进行劝阻,是履行其维护公共秩序法定义务的合法行为。警方的后续介入也印证了该行为已触及治安管理的范畴。   2. “帧十八”主播将镜头对准保安,并向直播间近两万名粉丝喊话“人肉一下他(保安),把他发到网上”的言论,涉嫌寻衅滋事。   从治安管理角度看,涉案博主该言论还可能被认定为 “寻衅滋事” 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涉案主播在公共场所,以挑衅性、煽动性语言,针对正在履行职务的管理人员,意图使其陷入网络暴力风险,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完全可能被解释为寻衅滋事。   “帧十八”主播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可以采取批评教育、拘留及罚款等处罚。   从刑事风险角度看,如果因涉案博主煽动行为,导致粉丝实际实施了“人肉搜索”,并造成了严重后果,则博主作为煽动者,可能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警方采取“教育告诫”的处罚,是否合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警方到场后,对博主进行了教育告诫,后将其放行,该处置体现了行政处罚中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且符合比例原则。   4、此外,景区管理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合理限度内,可以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涉案博主行为。当劝阻无效时,将情况报告公安机关处理,是依法依规的正确处置流程。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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