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人民军方面来电,告知志司:“我们派往贵部的1位女翻译自杀了,尸检发现已经怀孕,请贵部配合调查。”这怎么可能?把这位干部(女翻译跟随工作)叫来,他竟然承认了,志司怒批:“如何向朝鲜人民交代?” 这起事件传开后,在志愿军各部队引发巨大震动。该干部姓林,东北人,年近四十,早年参加抗日游击队。 1939年在长白山参与伏击日军运输队,后来被调入东北抗联。解放战争时期,林某带兵作战,曾在淮海战役中担任某连连长,负责围歼国民党残部,战后被评为三等功。 1950年他随部入朝,参加第二次战役,在上甘岭战役期间负责组织反击部队,因表现突出被列入1952年志愿军高级干部授衔预备名单,职级正军级。 战时纪律极严,林某在前线指挥果断,深得部属敬重。但1953年停战协定签署后,志愿军转入帮助朝鲜恢复生产、修筑工事等任务,生活节奏逐渐趋于稳定。 林某所在师驻扎在平壤以北的山区,营地设在一处河谷旁,任务是修复通往咸兴的铁路干线。由于工程任务艰巨,部分干部在压力之下逐渐放松警惕,营地中陆续开展了文艺演出、舞会等活动调节情绪。 朝鲜派遣的女翻译名叫金明爱,24岁,出生于平壤郊区,父亲在战争中牺牲,母亲瘫痪在床。她从小在中国吉林长大,熟练掌握汉语,1952年被选派至志愿军担任联络翻译。 金明爱分配至林某所在师担任随行翻译,负责文件起草、口头传译等事务。林某与金明爱在数次工作接触中关系逐渐密切,在无明确界限下产生了不当交往。 1954年4月,金明爱被发现在营地边缘小屋内自缢身亡,现场无打斗痕迹,遗书未留。经人民军军医初步检查,确认其怀孕三个月。 事件立即上报至朝鲜人民军总政治部,随即致电志愿军司令部,要求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司令部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召开紧急会议,命令成立调查组,责成林某停职配合调查。 调查过程中,金明爱家属拒绝接受赔偿,其母亲向军方表达强烈不满。调查组走访营区,掌握林某与金明爱私下多次来往证据,并查明林某长期以“生活关照”为由与其建立亲密关系。 林某起初矢口否认,后在证据面前承认与金明爱发生过关系。处理决定迅速下达,林某被撤销军职、开除党籍,交军事法庭审查,并即刻押送回国。 严于律己,方能服众。但林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这一信条,也冲击了中朝军民之间的信任。 1955年,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评定,原本列为中将预备人选的林某因纪律处分仅获大校军衔。授衔当日,他站在队尾,神色低沉。 当年他的警卫员已被授予上校军衔,而他只能在台下默默注视。此后林某被安排至后方仓库担任物资管理员,职务降为科员,生活隐匿低调,几乎不再被军内提起。 据《军事科学院战史资料》记录,仅1954年志愿军在朝鲜境内因作风问题受处分的官兵就有数十人,其中包括更严重的刑事案件,如同年李自祥强奸未遂杀害母女、纵火焚尸案,均已依法处决。 朝鲜方面在获悉林某受到处罚后,正式回电表示接受处理结果。 金明爱遗体被安葬于平壤郊外烈士墓区,志愿军派代表前往致哀,并送去抚恤金,其母坚决退还,称“错误已付出代价,无需多言”。 林某在晚年几次写信请求调回老部队,都未获批。一次老战友聚会,他靠在墙角抽烟,有人喊“林团长”,他摆摆手说:“不配了。” 和平比战斗更难守,荣誉靠品格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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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担任连长,52年正军级,你胡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