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与妻子离了婚,14岁女儿归妻子抚养,男子一分钱抚养费也没给,从此和前妻、女儿断了联系。28年后,男子在麻将桌上突发疾病,撒手人寰了。事后,男子弟弟和姐姐为其操办身后事,急需领丧葬抚恤金,还医院的治疗费,公租房的房租还有拖欠的外债。不料,被告知必须由直系亲属领取。男子弟弟和姐姐,赶紧联系上前弟媳,希望侄女能帮忙领出抚恤金,却被前弟媳拒绝了。男子弟弟和姐姐认为前弟媳太不近人情了,人都走了,还啥恩怨不能放下!网友:不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这事发生在重庆,就在11月13日这天,牌桌上的风云突变,还没等到胡牌,人就一头栽倒在地。周围牌友的手忙脚乱和救护车的呼啸声,都没能留住这条生命,医生抢救了一天一夜,第二天人还是走了。 人走了,麻烦却才刚刚开始。杨老汉这一辈子,混到现在是“无房、无款、一身债”。不仅留下了医院里的一大笔抢救费没结,生前住的公租房还欠着房租,外面更是零零散散欠着外债。 杨老汉的姐姐和弟弟还算仗义,虽说自家兄弟生前不争气,但死后总得让他入土为安。姐弟俩一商量,打算把丧事给办了,顺便用社保里的丧葬抚恤金来填补这一堆窟窿。 可当他们风尘仆仆跑到社保部门,准备签字领钱来平账时,一盆冷水迎面泼来:你们资格不够。 根据规定,这笔抚恤金的申领,第一顺位得是直系亲属,也就是配偶、父母或子女。杨老汉早年父母双亡,也没再婚,这就意味着,这把解开债务锁链的“钥匙”,掌握在他那消失了整整28年的前妻和女儿手里。 对于杨家姐弟来说,这是一个几乎断联了近三十年的盲区。当年的杨老汉和妻子双双下岗,贫贱夫妻百事哀,家里天天鸡飞狗跳,最终分道扬镳。 那年他们的女儿才14岁,正是敏感又记事的年纪,跟着母亲决绝地离开了这个家。从此往后,整整28个春秋,这对父女就像生活在两个平行宇宙,连对方的一个电话号码都没存过。 如今到了这个节骨眼,姐姐只能硬着头皮拨通了那个号码,并在短信里极其卑微地恳求:只要侄女肯出面签个字,哪怕出具一张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也行,这钱取出来,他们一分不要,全用来还弟弟生前欠医院和房东的债,只想把事了结。 然而电话那头的回应,比重庆的冬雾还要冰冷。前弟媳的态度坚硬如铁:不帮,不管,别再骚扰,杨家姐弟想不通,人都死了,所谓的恩怨就不能一笔勾销吗?非要看着死者欠着债没法安息? 当记者联系上杨老汉的前妻时,这位单亲母亲压抑了28年的委屈倾泻而出。在她的叙述里,杨老汉绝非一个合格的父亲。 当年离婚时,口口声声答应的抚养费,在这28年里竟然连一分钱都没兑现过。一个女人独自拉扯着14岁的女儿,在下岗潮的寒冬里咬牙求生,其中的辛酸苦楚,岂是如今几个电话就能抹平的? 在母女俩看来,这个父亲在活着的时候,既然选择了对女儿的生存视而不见,彻底缺席了女儿成长的每一个需要金钱和关爱的时刻;那么在他死后,也就别指望女儿会为了他的身后事奔波。 一边是急需这笔钱来偿还公租房租金、医疗费的旁系亲属,他们实际上承担了办丧事的义务,却无法行使领钱的权利。 另一边是拥有法定第一优先权的亲生女儿,却因为积怨已久,拒绝行使这个权利,甚至连签个“放弃声明”都觉得多余。 虽然在老百姓的认知里,兄弟姐妹帮忙办了丧事,理应由他们来支配抚恤金冲抵开销。但法律逻辑是严丝合缝的:《民法典》划定的继承顺序里,子女是无可辩驳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只能排在第二。 这也意味着,只要女儿不开口、不签字、不授权,社保部门拒绝杨家姐弟的申领是完全合规的。哪怕杨家姐弟实际上掏钱处理了后事,也无法直接绕过女儿这个第一顺位去触碰那笔钱。 当然,从法律的另一个切面来看,杨老汉生前未支付的抚养费,其实是他欠女儿的一笔债。女儿不仅有权利拒绝配合,理论上甚至有权追讨这笔抚养费。只不过人死债消,在没有其他遗产可执行的情况下,这更多成了一种道义上的亏欠。 眼下的死结与其说是卡在流程上,不如说是卡在人心上。杨家姐弟的焦虑在于如果不把医院和房东的钱还上,后续注销户口、处理骨灰可能都会遇到阻碍,他们觉得自己是替弟弟“擦屁股”,却还要受前弟媳的冷脸,心里委屈。 旁观者或许会说一句“死者为大”劝母女俩放下执念,行个方便。但这世上本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那些未经他人苦,却劝他人善的言论,在长达28年的经济遗弃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摆在杨家姐弟面前的路其实很窄。继续打感情牌恐怕只会激化矛盾,既然对方已经明确表示“别再打电话”,甚至挂断拉黑,强行道德绑架只会适得其反。 唯一可行的解法,或许并非强求侄女亲自去领钱,而是退一步,请求对方仅仅出具一份“放弃申领资格”的书面声明。 这场因麻将桌上的意外而引发的闹剧,最后留给生者的启示残酷而真实:亲情账户和银行账户一样,是需要储蓄的。 如果在人生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一直只透支、不存入,那么当你倒下的那一刻,就别怪这世间回馈给你的是冷漠的闭门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