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人在郑州市区办理健康证时,发现其价格已由原先的30元上涨至80元,且被告

全德的趣事 2025-12-29 21:43:53

近日,本人在郑州市区办理健康证时,发现其价格已由原先的30元上涨至80元,且被告知“9月后统一调整”,不设议价空间。这一变化在金额上或许并非“天价”,却在公共服务定价的合理性、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层面,引发了值得重视的问题。 首先,健康证并非普通商品,而是一种具有明显公共属性的准入性证明。它与餐饮、食品、公共服务等行业从业者的就业资格直接挂钩,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在此背景下,其收费性质更接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准公共服务收费,而非完全市场化定价。正因为如此,价格调整本身就不应只停留在“通知涨价”,而应有清晰的政策依据与程序说明。 其次,问题的关键并不完全在于“80元是否合理”,而在于涨价的理由是否被充分解释。是检测项目增加了?是检测标准提高了?还是成本结构发生了变化?如果涨价是基于服务质量提升或成本上升,那么相关部门有责任向公众清楚说明,而不是让群众在窗口被动接受一个“既成事实”。缺乏解释的定价调整,容易被理解为随意行政行为,削弱公众对制度的信任。 再次,从程序正义角度看,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理应具备一定的公开性与可预期性。哪怕无法做到广泛听证,至少应通过公告、政策文件等方式提前告知,并说明调整逻辑。而现实中,许多群众是在“已经办证、不得不办”的情境下,才第一次得知价格翻倍,这种信息不对称,本身就加剧了不满情绪。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看似“金额不大”的涨价,如果缺乏约束与监督,容易在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中反复出现,最终形成公众对公共收费“只能接受、无法质疑”的消极认知。这不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也与“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相悖。 综上所述,健康证涨价本身并非不可讨论,但涨价不能只给结果,不给理由;不能只讲执行,不讲程序。只有在规则透明、依据清晰、沟通充分的前提下,公共服务定价才能真正获得公众理解与认同。这不仅关乎80元,更关乎公共治理应有的边界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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