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偏瘫行动不便的张婆婆因合墓使用权与陵园起纠纷。 数年前,其独生女病逝,悲痛中的她委托亲属代签合墓合同,盼日后母女合葬。 如今张婆婆年事已高,欲办理使用权确认手续,却遭陵园以“非本人签字”为由拒绝,即便她出示购墓款转账记录,陵园仍坚持需原经办人办理变更。 因家庭关系变故,原经办人不愿出面,张婆婆无奈起诉。 法院审理认定,委托代签系其真实意愿,合同合法有效,陵园内部规则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张婆婆享有合墓使用权。 一场合墓纠纷,戳破了部分殡葬机构“按章办事”的冰冷假面。 张婆婆的诉求朴素又沉重,不过是想与早逝的女儿“相守”,这份饱含亲情的愿望,却被陵园的内部规定挡在门外。 明明有转账记录佐证出资事实,有委托代签的合理背景,陵园却死抠“签字人”形式,无视合同实质权利归属,本质是将流程凌驾于公序良俗之上,把殡葬服务做成了冷冰冰的“流程生意”。 殡葬行业特殊,承载着逝者尊严与生者哀思,“人情味”本应是底线。 可现实中,类似“机械执法”并非个例,有的机构拿内部规则当“挡箭牌”,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让本就深陷悲痛的家属再添堵。 法院的判决彰显了法理温度,明确了“真实意愿”与“实质权利”才是核心,给僵化的行业规则上了生动一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