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赠出20万养老钱!老人误赠离婚儿媳,九年纠纷终判返还 广西南宁一对老人为挽留“儿媳”养老,立下遗赠将房产和存款赠与对方,却不知儿子与儿媳早已拿到离婚判决书。直至九年后老伴病逝,老人才发现20万存款早已被对方转走,且从未履行赡养义务。 2015年8月,陆某甲与梁某夫妇为维系家庭和睦,亲笔写下《遗赠》,明确将名下财产赠与“儿媳”韦某,盼其能留在身边养老送终。但二老并不知晓,此前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儿子与韦某离婚,判决书已送达双方,仅差生效程序,而韦某始终隐瞒这一关键事实。 遗赠签订数日后,韦某便以代理人身份,将梁某存折中20万元存款全额转入自己账户,随后迅速迁出户口并改嫁,与陆家彻底断绝联系。此后八年,韦某从未探望过二老,即便2023年陆某甲病重,也未曾露面。 2024年初,梁某在整理老伴后事时发现存款被转走,多次追讨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韦某隐瞒离婚事实导致老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遗赠,且遗赠实质是附条件赠与,而韦某未履行任何赡养义务,赠与条件完全落空。最终一、二审法院均判决涉案《遗赠》无效,韦某需返还20万元。 法官强调,遗嘱生效的核心不仅是形式合法,更需体现立遗嘱人真实意愿,任何隐瞒、欺骗行为都将导致遗嘱效力瑕疵。这起案件也提醒老年人,重大财产赠与前务必核实关键信息,明确赠与条件并留存证据,避免权益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