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32万到26.5万!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一审落槌,兄弟俩获刑,赔偿大缩水引热议 1月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这场从2018年持续至今的案件,终于有了阶段性结果。 时间拉回2018年7月18日,来自甘肃白银的瓜农王爱文、王爱武兄弟,像往常一样在兰州市某村路边摆摊卖西瓜,谁也没想到,一场和城管队员的冲突,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当天,十余名城管队员来到现场,双方很快就起了争执,情绪失控的王爱武手持铁锤追打城管队员,还持刀连续捅刺一名城管十余刀,最终造成这名城管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王氏兄弟随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案发后,案件的审理一波三折。2019年8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兄弟二人提起公诉。2023年4月,因为王爱武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经鉴定缺乏受审能力,法院先开庭审理了王爱文的刑事部分;同年11月,才开庭审理王爱武的刑事部分及全案的附带民事诉讼,王爱武只能通过视频连线参与庭审,因精神状况糟糕,全程一言未发。 庭审中,辩方曾提出关键辩护意见,认为案发当天城管进村的目的不是执行公务,而是打击报复瓜农,而且是城管先动手,王爱武、王爱文兄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两人也不构成共同犯罪。同时,辩方还提到案发前一日是城管先动手打人。 不过,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结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害方系蓄意报复;冲突过程中,王爱武持刀捅刺的是已经失去反抗能力的被害人,王爱文还用木板抡砸对方背部,二人的行为都不构成正当防卫。对于“案发前一日城管先动手”的说法,法院表示,王氏兄弟不配合执法,王爱武存在打人事实,这有现场视频、接处警工作登记表可以证明,但没有证据能证实城管队员对其进行过殴打。 但法院也指出,案发当日,被害方部分人员言行失当,进一步激化了矛盾,对案件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再加上王爱武犯罪时系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王爱文在案件中属于从犯,法院依法对二人均予以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王爱武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王爱文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而在大家格外关注的民事赔偿部分,此前三名受害人家属曾向瓜农父子三人索赔约232万元,可法院最终只判决兄弟二人共赔偿约26.5万元,赔偿金额大幅缩水。 更值得一提的是,王爱武案发后就被羁押,将于2026年1月18日刑满释放;王爱文早在2023年4月18日就已取保候审,当天也正是他的刑满日期。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王爱文当庭表示不服,明确要求上诉,他不仅对刑事判决结果不认可,对民事赔偿金额也拒绝接受。参与庭审的知情人士透露,王爱文的辩护人曾在法庭上发表意见,称王爱文是在被打时才有反抗行为,并没有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主观意图。 这场案件,不仅让两个家庭承受了难以磨灭的伤痛,更引发了全社会对城管执法尺度、摊贩生存权益、正当防卫认定以及精神病人犯罪责任界定等诸多问题的思考。后续二审会如何审理,案件会不会出现新的转折,都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来源:本文案件事实综合自新京报公开报道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