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成一锅粥了!”云南昭通,一男子离婚后与小自己23岁的一名刚结婚不久的女子相识

蓝光之翼 2026-01-15 12:29:38

“乱成一锅粥了!”云南昭通,一男子离婚后与小自己23岁的一名刚结婚不久的女子相识后,发展成了恋爱关系并保持了长达八年的时间。双方分开后,男子直接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近30万元! 来源:【津云】 2017年,45岁已离异的潘国军(化名)在网络购物时与当时22岁、刚结婚不久的李美娜(化名)相识,随后成为微信好友! 自2017年至2025年6月,两人保持联系并逐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财务记录显示,潘国军与李美娜之间的经济往来极其频繁,持续时间长达八年! 微信转账记录显示,2017年5月至2025年6月期间,两人通过微信转账共1061笔。扣除李美娜向潘国军的转款后,潘国军实际向李美娜多转了190868.20元! 此外,银行转账记录显示,李美娜还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收取潘国军108010元! 这些转账金额大小不一,从20元到20000元不等,其中包含多笔具有特殊含义的数字,如“520”、“1314”等,以及标注“情人节快乐”、“买衣服”等用途的款项! 2025年,潘国军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美娜返还不当得利! 潘国军在起诉中称,李美娜“以同其结婚为由”,从2017年至2025年期间“一直以各种理由向他要钱”。他对自己与李美娜最终会结婚一事“信以为真”! 潘国军认为李美娜从始至终根本没有与其结婚的打算,且在收取款物的同时“与他人关系不清不楚”。他主张李美娜收取款项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依法应当全额返还! 潘国军最初提出的返还金额为641253.20元,后在庭审中变更为298878.20元! 在庭审中,李美娜则提出了与潘国军完全不同的说法! 李美娜辩称,案涉款项是潘国军基于双方特殊关系“自愿作出的赠与”,不构成不当得利。她表示,双方相识时自己年仅22岁且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据李美娜称,潘国军作为年长23岁的异性,主动向她倾诉因离婚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她“基于善意开导与安慰”,双方逐渐发展为情侣关系并持续交往长达8年之久! 李美娜认为,在双方保持男女关系期间,潘国军为维系双方情感,自愿向其支付款项,且相关钱款并非单方支配使用,双方存在共同消费及经济往来,属于恋爱期间的正常开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国军与李美娜之间上千次互相转款,属于男女恋爱期间的正常现象。即便在不正当交往这种特殊关系中,原告对被告的转账支出也是为维持双方男女关系乃至达到结婚目的的自愿赠与行为! 法院将两人的关系分为两个阶段: · 2020年7月20日前:李美娜尚未离婚,双方属于不正当交往; · 2020年7月21日后:李美娜已离婚,双方属于正当恋爱关系。 最终,法院的判决如下: · 第一阶段:潘国军向李美娜支付的款项扣除李美娜向潘国军支付后尚有255260.20元。法院根据双方过错,酌情判令李美娜返还50%,即127630.10元! · 第二阶段:潘国军向李美娜支付的款项扣除李美娜向潘国军支付后尚有43618元。法院认为这些属于一般赠与,潘国军无权要求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李美娜返还原告潘国军赠与款127630.10元,并驳回潘国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八年情感纠葛中,两人之间的转账记录如同时光刻下的年轮——法院将2020年7月20日李美娜离婚设为分界点,认定之前的25.5万元转账发生在“不正当交往”期间,判女方返还一半! 而之后的4.3万元则被看作一般赠与,女方无需归还。这个判决如同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将感情与法律、道德与利益在时间轴上清晰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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