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李会林家里有块地被征收了,可这赔偿款却一直没拿到手。工作人员解释说已经给了李会林的4个妹妹88万,但李会林认为土地承包证上只有自己名字,赔偿款就该归他。这一拖就是13年,实在没办法的李会林让妻女去信访。村支书刘某拒绝后,转来100万并备注是信访金。可没想到,第二天李会林就被带走了,第三天妻女也被带走。刘某称他们敲诈勒索280万,先给了100万还逼着次日付清余款,李会林一家则坚称这是赔偿金,双方各执一词,这事真是又复杂又蹊跷。 (来源:红星新闻) 2012年,李会林家的一块地被征收了。土地被征收,按说应该能拿到一笔赔偿款,可这钱却一直没到李会林的手里。 李会林多次去找相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工作人员却跟他说,已经把88万赔偿款给了他的4个妹妹。 李会林一听就懵了,他觉得这事不对劲。 他拿出土地承包证,上面清清楚楚地只写着他自己的名字,按照他的理解,这赔偿款就应该归他一个人所有。 可工作人员却坚持说钱已经给了他妹妹们,双方为此争执不下,这事儿就这么一直拖着,一拖就是13年。 这13年里,李会林一家为了这笔赔偿款,不知道跑了多少趟相关部门,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到了2025年7月30日,实在没办法的李会林,决定让妻女去信访,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讨回一个公道。 妻女按照李会林的安排去信访了,村支书刘某得知后,直接拒绝了她们的诉求。 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没过多久,刘某竟然给李会林转来了100万,并且在备注里写着“信访金”。 李会林一家看到这笔钱,心里既惊喜又疑惑。 惊喜的是终于看到钱了,疑惑的是这钱到底算什么性质呢? 然而,还没等他们弄清楚状况,意外就发生了。 第二天,李会林就被有关部门带走了。 紧接着,第三天他的妻女也被带走了。 这时候,村支书刘某站出来说话了,他说李会林一家敲诈勒索280万,先给了100万,还逼着他们次日付清余款。 李会林一家则坚决否认,他们说这100万就是他们应得的赔偿款,根本不是什么敲诈勒索。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这事变得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蹊跷。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从土地征收赔偿款归属问题来看,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如果李会林的土地承包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且这块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都属于他,那么在土地被征收时,他确实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款。 工作人员将赔偿款给他的4个妹妹,如果没有合法的依据和合理的理由,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李会林一家认为这100万是他们应得的赔偿款,如果他们确实有合理的依据认为这笔钱属于赔偿款,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获取的,那么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村支书刘某称他们敲诈勒索280万,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李会林一家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使用了威胁、要挟等手段。 目前,这件事还没有最终的判决结果。 但从整个事件来看,土地征收赔偿款的归属问题是一个核心矛盾点,而敲诈勒索的指控又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在处理这类事件时,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来支持各方的说法,不能仅凭一方的陈述就做出判断。 在遇到涉及土地、财产等权益问题时,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如果权益受到侵害,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不能采取过激或不恰当的方式。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也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避免出现类似的纠纷和矛盾。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是不是也觉得在处理这类复杂问题时,法律的公正和证据的重要性至关重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