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寇暴行:新乡塔小庄惨案 1943年12月下旬,河北民间抗日武装挺进军王国然部第九纵队司令贺兰亭,为炫耀实力,在新乡县朗公庙村设台唱戏。驻新乡县城的日寇得知这一消息后,派日伪军300多人,由新乡开进距朗公庙西约3公里的赵堤村,欲出其不意消灭贺兰亭部。双方数度周旋,12月24日日寇在塔小庄遭到贺兰亭部伏击伤亡惨重。 第二天拂晓,日伪军以塔小庄“私通八路军”为借口,在寨内大肆搜捕,对全村进行烧光、抢光、杀光的“三光”政策。村民郭祥玉的肥猪被日伪军杀吃;北街群众养的鸡全被抢、杀、吃光;村民郭宝文的3间草房被火烧掉,3头耕牛被烧死。在村民郭祥玉家搜出两顶灰色带遮的布帽,硬说郭“私通八路军”,要杀头,之后被敲诈了300多块钱,才买了一条生路,后来郭祥玉被吓得长期不敢回家。随后日伪军把全村140多名男女老少押到村民郭祥吉的5间草房里,周围又堆起了柴草,企图全部烧死,经皇协军陈队长(本县小河村人)再三讲情,日军勒索了一大笔钱财,才把人放了。但日寇却将11名无辜百姓活埋在郭兴本家的红薯窖里,后来除一人幸免外,其余10人全被活活闷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