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不负责任的渣男!”22岁小伙和30岁女友恋爱,女方怀孕想生孩子,小伙却以“年龄小不适合结婚”拒绝!女方无奈流产还把小伙告上法庭索赔45000元!这责任到底该怎么算?法院又会怎么判? 河南新密22岁的刘某和大8岁的杨某,通过郑州当地一个脱单微信群认识,刘某在群里添加了杨某为好友,之后两人就开始聊起来了,在沟通个人基本情况的时候,都表达了有结婚的意愿,这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两人感情逐渐升温,也发生了性关系。这本来也是情侣之间正常的事,可2025年7月16日杨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对于很多人来说怀孕是一件喜事,意味着要迎来新的家庭成员了,杨某也是这么想的,她通过微信跟刘某沟通说自己想把孩子留下来。她想着两人都有结婚的打算,现在有了孩子正好可以顺理成章地步入婚姻殿堂,组建一个幸福的小家庭。 可让杨某没想到的是,刘某的态度和她的想法完全不一样,刘某明确表示自己的年龄不适合结婚生子,22岁还年轻没玩够,没做好承担家庭责任的准备,但杨某已经30岁了,她更渴望稳定的生活,希望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可刘某这么一说杨某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她心里纠结,一方面舍不得这个孩子,另一方面又考虑到刘某的态度,如果坚持把孩子生下来,以后的生活可能也会面临很多问题。 在经过一番痛苦的思考后,杨某迫于无奈只能选择流产。流产对女性的身体伤害是很大的,杨某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还要承受心理上的压力。而且流产还产生了一系列的费用,门诊治疗费用就花了3600余元。这还不算完,身体上的恢复也需要时间和精力,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护理等方面的需求。 杨某觉得自己遭受了这么大的伤害,刘某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于是在事后杨某把刘某起诉到了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她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赔偿自己因为身体权、健康权被侵害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损失,总共加起来45000元。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大家的思考,在恋爱关系中双方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发生性关系虽然是自愿的,但当出现意外情况,比如怀孕时,双方应该共同面对协商解决,而不是一方单方面地做出决定,让另一方承受所有的后果。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的时候,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在恋爱过程中的行为、过错程度等等,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这也提醒我们,在恋爱中要保护好自己,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感受和权益。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如果你觉得这个事件值得大家关注,别忘了点赞转发,让更多的人看到,关注我,获取更多的热点资讯。 探寻人工智能 来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