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 年,美国最小的死刑犯乔治,被执行电刑。他被人们捆绑起来,换上衣服,送上了电椅。由于他太小,连合适的头罩都找不到。此时,他害怕的哭泣着,显得十分无助可怜。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1944年6月16日傍晚,南卡罗来纳州哥伦比亚市监狱的行刑室里,空气凝滞,弥漫着金属和旧木头的气味。 十四岁的乔治·史丁尼被两名高大的狱警带了进来。 他非常瘦小,穿着过于宽大的囚服,走起路来衣服空空荡荡地晃着。 房间中央那把电椅,在灯光下泛着冷冰冰的光泽,对他而言显得巨大而怪异。 行刑官发现,即便是最小的面罩,戴在他稚嫩的脸上也总是往下滑。 最后,他们只好用皮带勉强固定。 这个黑人少年怀里紧紧抱着一本《圣经》,被扶上电椅时,他的双脚甚至够不着地面。 七点三十分,电流接通。 短短四分钟后,这个还没开始真正人生的孩子就被宣告死亡。 从他被指控到死,一共只过了八十一天。 他是美国二十世纪被合法处决的最小的死刑犯。 而这一切,在七十年后被证明是一个可怕的错误。 事情要从那年三月说起。 在南卡罗来纳州一个叫阿尔科卢的平静小镇,两个白人小女孩——十一岁的贝蒂和八岁的玛丽,在一个午后骑着自行车出去采花,就再也没回家。 第二天,她们的尸体在镇外一条杂草丛生的溪沟里被找到,身上有被重物击打的痕迹。 这个消息像野火一样烧遍了小镇,恐惧和愤怒让每个人都紧绷着神经。 在那个年代,破案手段有限,人们的愤怒急需找到一个出口。 很快,有人想起曾在附近见过黑人少年乔治·史丁尼和他的妹妹,女孩们还向他们问过路。 仅仅因为这一点模糊的关联,在没有找到任何确凿物证的情况下,当地治安官就带走了乔治。 对他的审讯,是在治安官办公室里单独进行的。 没有律师,没有父母,门外挤满了情绪激动的白人镇民,他们的叫骂声时不时穿透门板。 可以想象,一个未成年的黑孩子,身处那样的环境中,该有多么孤立和恐惧。 就在这样的压力下,审讯者宣布乔治“招了”,承认自己用一根铁轨的道钉杀害了两个女孩。 这份口供,成了后来给他定罪的最主要的东西。 可这份口供是怎么来的,当时根本没人在意。 那时候,法律还不要求警察必须告诉嫌犯“你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 乔治一家在事后很快因威胁而被迫逃离,他的父亲丢了工作,根本不可能帮他。 接下来的审判,快得像个过场。 五月底开的庭,一天就审完了。 法庭给乔治派的律师几乎没有准备时间。 虽然律师说乔治还是个孩子,可按照当时的州法律,十四岁已经可以当成人审判了。 全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只讨论了十分钟,就认定他两项谋杀罪都成立,并且判了死刑。 尽管有一些民间组织和好心人写信请求州长饶这孩子一命,但都没成功。 1944年6月,死刑还是执行了。 时间一年年过去,但这件事并没有被彻底遗忘。 它像一根刺,扎在美国司法史的记录里,时不时被人提起,成为讨论种族、公正和死刑时一个沉痛的例子。 真正的转机,来自于乔治的家人几十年不放弃的努力。 他那还活着的兄弟姐妹站了出来,提供了关键的新证词: 案发的时候,乔治明明和他们在一起,根本不可能去作案。 可当年的法庭,压根没让他们出庭说话。 同时,越来越多的人重新研究案卷,发现除了那份来历可疑的口供,根本没有一样实实在在的证据能证明乔治杀了人。 当年的调查和审判,从根子上就有问题。 于是,在2014年12月,南卡罗来纳州的一位法官正式推翻了七十年前的判决,宣布乔治·史丁尼无罪。 法官在裁决里写得明白: 当年的审判“完全没给乔治一个公平的机会”。 他没有得到真正的辩护,定罪靠的是不靠谱的口供,整个案子是在一种充满偏见、草率了事的气氛里办完的,彻底违背了公正的原则。 乔治·史丁尼的遭遇,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它血淋淋地展示了,当司法被偏见和愤怒裹挟时,会犯下多么可怕的错误。 一个孩子的生命,就这样被仓促而粗暴地夺走。 这个案子也让我们不断去想,死刑到底意味着什么,对待未成年的孩子是否应该完全不同,以及,那些保护每个人不被冤枉的法律程序,是多么重要、一点都不能打折。 尽管迟到了七十年,正义总算还了他一个清白,可这清白再也换不回那个坐在电椅上、双脚悬空的十四岁少年。 这个故事,应该被永远记住,提醒着后人,公正的道路,每一步都必须走得审慎,尤其是当它关乎一个人的生死之时。 主要信源:(澎湃新闻——年龄最小的电刑处死者——小乔治·斯汀尼:迟到的正义已不是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