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的闹剧:景德镇司法对正义的公开处刑 景德镇这起判决,根本不是什么“法律争议”,而是一场披着法袍的公开处刑——是对受害者家属的处刑,是对公众智商的处刑,更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原则的公开亵渎。当“死缓”的判决从法庭里传出来时,那不是法槌的敲击声,而是特权阶层对普通百姓发出的狞笑声。 这哪里是判案,分明是“护犊子”。一个20岁的富二代,开着父母给买的特斯拉,在闹市区为了泄愤,把油门踩到129码,活生生撞死一家三口,其中包括一个还没满岁的婴儿。这种行径,与持枪扫射平民有何区别?但景德镇的司法系统是怎么做的?他们像是一群精密的“外科医生”,拿着手术刀,小心翼翼地把“故意杀人”的罪名切掉,换上了一个轻飘飘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然后又从垃圾堆里翻出“间接故意”和“自首”这两块遮羞布,硬生生把“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成了“死缓”。 这哪里是“依法判决”,这分明是“依法作弊”!他们利用法律条文的缝隙,利用司法解释的弹性,硬生生为一个冷血的恶魔开辟了一条“生路”。他们把“踩刹车”这种求生本能包装成“悔罪表现”,把“留在现场”这种滞留行为美化成“自首”。这种“指鹿为马”的逻辑,简直是对法律专业主义的侮辱。如果这种行为都能算“情节较轻”,那请问法官大人,你们眼里的“情节恶劣”,是不是得把受害者全家灭门才算? 更令人作呕的是那股子“阶级的傲慢”。看看廖家父子的反应,案发后不仅没有半点真诚的悔意,反而提出“80万私了”、“代为养老”这种侮辱性建议。这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是“金钱万能”!他们吃准了在这个系统里,钱能通神,权能买命。而景德镇的司法系统,恰恰配合了这种傲慢。他们用“死缓”的判决告诉全社会:只要你有钱,只要你爸是老板,你就可以买来“免死金牌”;只要你属于“精英阶层”,哪怕你杀了三条人命,社会也得给你留一条活路。 这种判决,比杀人还要诛心。它直接击碎了普通人对公平正义的最后一丝幻想。它告诉老百姓:你们的命,真的不值钱。 你们的血肉之躯,抵不过富二代一脚油门;你们的悲痛欲绝,在法官眼里的量刑情节,还不如一个“自首”来得重要。这种“杀人偿命”的天理崩塌,比单纯的犯罪更可怕,因为它让法律变成了恶人的帮凶,让正义变成了一个笑话。 这哪里是维护稳定,这分明是埋雷!这种判决不仅是在受害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更是在向社会输送巨大的不满和仇恨。当法律不能惩恶扬善,反而助纣为虐时,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景德镇这帮人,打着“依法办事”的旗号,干的却是“毁法害民”的勾当。他们不是在守护正义,他们是在亲手埋葬法律的尊严,把“法治”两个字,生生变成了“特权”的遮羞布。这不仅是枉法,这是对整个社会良知的犯罪!


一把钉锤走天下
为啥不学习一下保险案的大叔……反正家已经没了
聪明的香菇
老两口去收养一个有有妻有子自己绝症的干儿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