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一个用词体现立法宗旨。 《劳动法》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

提尔蒙哥 2026-01-29 12:51:48

劳动关系,一个用词体现立法宗旨。 《劳动法》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法》里的“劳动关系”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里的“劳资关系”本质上是同一组社会关系的两种不同表述。 我们在学校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时知道,“劳资关系”是生产资料所有者(资方)与劳动力所有者(劳方)之间的社会关系。是政治经济学理论概念,强调阶级性与矛盾性。 《劳动法》里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雇主)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是现行法律与政策术语,强调法律主体间的合作与平衡。 国家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味着承认利益分歧,但更强调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制度化渠道解决矛盾,最终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法》不会偏袒任何一方,不是用人单位坑劳动者的手段,更不是劳动者谋利的工具。友友们,欢迎在这里发表您对此的看法。 老M聊工程 劳动法 论中国的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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