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谈及未来国产“超级航母”的满载排水量应达10万吨以上,如12~15万吨,甚至是更大吨位之时,总会有人出来“引经据典”称,“美国人早就说过,航母不是越大越好,尺寸和吨位过大的航母,反而会降低装备效费比”。那么,这种看法真的完全站得住脚吗?恐怕未必。 从“尼米兹”到“福特”级,美国海军之所以将核动力“超级航母”的吨位设定在10万吨左右,乃是因诸多现实因素所限,如巴拿马运河对舰体宽度和吃水深度的限制、美国本土主要军港的水深限制、纽波特纽斯造船厂现有船坞尺寸限制,以及夏威夷修船厂的船坞尺寸限制等。而抛开这些来看,其实还有一个因素在制约着美军航母体量的进一步放大,那就是遍布全球的海外军事基地。 我们常说,航母吨位越大,持续行动和作战的能力往往就越强。原因很简单,大吨位航母能携带的航空燃料油、滑油、机载弹药、备用零部件和人员生活物资等,均更多且更丰富,能更好地支持航母展开长时间、高烈度的海上作战行动。但在美军这里,事情却不用如此“麻烦”,数量众多且靠近主航道的军事基地,可为航母的海上部署和作战提供充分的支持。 仅在西太平洋方向,美国就有关岛、塞班岛、日本横须贺港、韩国济州港、澳大利亚达尔文港和新加坡樟宜港等,可供航母维护和补给。另外,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国,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美军航母的休整之处。从这个角度来想,正是因为可便捷且充分地获得来自各海外基地的支撑,才使得美军航母无需被建造得过大。反过来说就是,在条件如此优渥的前提下,若进一步追求体量更大、价格更昂贵且建造难度更高的航空母舰,就真成了“效费比不够看”的事情了。 然而,若放到中国海军这里来看,事情恐就截然不同了。《海权论》早就明确指出,“战略利益和经济利益所达之处,海军力量就必须要能够触及。如果没有强大海军的保护,那么一个国家的海外利益就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为了维护庞大的海外利益,中国海军需要前往全球各地执行任务,甚至需要让航母实现远洋长期部署和作战。 而在没有那么多海外基地的情况下,我们就只能想办法提升航母编队内各舰自身的自持力,从而尽量获得较强的远洋行动和战斗能力。受此影响,体量庞大的航空母舰不仅要为自己携带所需的种种物资,甚至可能要在必要之时,为编队内的其他军舰提供部分燃油补给和干货补给,即临时客串起补给舰的角色。事实上,这并不是什么少见的做法,早在二战时期就已非常普遍,当年在太平洋战场上展开殊死决战的美国海军航母特混舰队和旧日本海军航母机动部队,都曾使用航空母舰来为编队内的驱逐舰等护航舰艇提供油料补给。 如此想来,未来的中国核动力“超级航母”进一步放大体量和吨位,如来到15万吨、甚至是更大的程度,或都是有可能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实际需求所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