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衡山丢80克金牌男子寻找无果返程 出外旅行,徒步爬山,丢失贵重物品的事情是一件屡见不鲜的事情,时有发现。 当游客丢失了贵重物品以后,经过多次寻找无果,心里十分着急,若是放弃寻找,于心不忍,但又无可奈何,不得不放弃,是人之常情,大家都能理解。 据媒体1月30日报道,广西游客张导游,于1月24日在南岳衡山梵音古道登山时,佩戴的金项链的金吊坠牌子因突然断裂,重约80克、市值约10万元的金吊牌被遗失。张导游随即折返寻找并报警,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相关悬赏视频,迅速引发网络关注。 张导游丢失金牌以后,在所发布的视频上承诺,按当日金价一半给予捡拾者酬谢,该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表示,如拾得者临时要求增加赏金,失主有权拒绝;若以拒不归还相要挟强行索要高价,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张导游后来又在官方平台发布悬赏,对于捡到和归还者奖励6666元,捡到遗失物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可能涉嫌犯罪。 透过此事例,回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来,本人认为: 一,春节临近,过年长假将至,出外旅游是人们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外出旅游的时候,提醒游客一定要管理好自己贵重的物品避免遗失丢失。因为贵重物品一旦丢失,被一些道德有瑕疵的捡拾者,捡到以后,便销声匿迹,不会归还,寻找是没有结果的,很难找到。 二,任何人在捡拾到贵重物品以后,一定记住,要么寻找失主,归还遗物,要么就近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千万记住,不要据为己有,拾到的任何财物,都是人家的,千万不要见财起意,贪婪独自吞噬。因此,要做一个讲文明,有修养,有道德,做一个合格的拾金不昧,大公无私的人。 三,在野外捡拾到的任何遗物,都是他人财产,千万不要隐瞒和独吞据为己有,否则,一旦发现,所捡拾到的遗失物品,不愿意归还,纯是属于不正当得利,很有可能涉嫌犯罪,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是有法可依的,奉劝那些捡拾者,一定要好自为之,遇事三思而行,千万不要把所捡到的东西据为己有,既不道德,又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以上是本人观点,如有不妥,请大家在留言区处留下你宝贵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