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钱闹的!”河南鹤壁,男子父亲去世,留下5套房和百万遗产,办完后事,母亲和姐

运良说是非 2026-01-30 15:10:37

“都是钱闹的!”河南鹤壁,男子父亲去世,留下5套房和百万遗产,办完后事,母亲和姐姐立马让他去外地发展,男子也听话,一去就是好几年,谁料,期间母亲竟突然把他拉黑,不认他这个儿子了,男子连忙赶回家,想问个清楚,却被拒之门外,男子不知道母亲为何突然这样,他怀疑是姐姐挑拨他们母子关系,见面后,母亲十分戒备地说,儿子回来就是想当家!接着又道出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实情。 2020年,李先生的父亲走了。 这一走,家里只剩下三口人:母亲、姐姐,还有李先生。 父亲生前是个能人,手里攥着5套房产证,外面还有人欠着他七八百万的巨款。按理说,这日子怎么也不会太差。 可父亲刚走,姐姐就揽过了操办后事的活,转头就劝母亲让李先生去外地打工。 姐姐当时对李先生说:你去上海吧,家里有我和妈,你不用操心。 李先生是个实诚人,听了家里的安排,背起包就去了上海。这一去就是好几年。 逢年过节,他大包小包地往回拎,和母亲的关系也一直都很热乎。 直到2024年的一通电话,让李先生懵了。 电话是母亲接的。李先生在那头刚喊了一声妈,那头母亲的一句话却像冰碴子一样。 母亲突然说:以后你结婚也好,干啥也好,我都不管你了。 李先生拿着手机,愣在原地半天没回过神。再打过去,没人接。想找姐姐问问情况,才发现微信、电话全被拉黑了。 他就纳了闷了,前阵子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变天了? 他也没干啥伤天害理的事啊,除了那几百万的欠款和房子,他实在想不出别的原因。 为了搞清楚真相,记者跟着李先生找到了他母亲。老太太一提起这个儿子,眼泪唰地就下来了,接着就扔出一颗重磅炸弹。 老太太告诉记者:这孩子根本不是我亲生的! 她委屈地说,上次儿子回来,在门口就把她推倒了,还跑到她女婿单位去闹事,把家里搅得鸡飞狗跳。 在老太太看来,儿子这次突然跑回来,根本不是为了看娘,而是为了当家。 老太太抹着眼泪说:他之前在上海没工作,我说给他找个活儿干,头天晚上电话里答应得好好的,第二天招呼都不打就冲回来了。 我不让他进门,是怕他回来啃老!他爸走的时候还欠着300万的债呢,我正琢磨卖房子还债,他倒好,死活拦着不让卖。房子好不容易卖出去了,他竟然把他爸的遗照摆在人家新房门口! 对于母亲的指控,李先生觉得比窦娥还冤。 他解释称,自己去姐夫单位,是想找他下楼好好聊聊,根本没闹事。 还有那房子,不让卖是因为那是家里的资产,不能随便贱卖。 至于遗照,真不是他放的!他也不知道是谁干的。 双方各说各的理,火药味越来越浓。 母亲觉得儿子不是亲的,却回来争家产,儿子觉得母亲被姐姐挑拨,连亲儿子都不认了。 因为遗照堵门这事,两边都已经报了警,派出所也介入了。 李先生心里其实挺凉的,说我就想要个说法,哪怕不是亲生的,养了这么多年,至于把我当仇人吗? 好在,经过记者的劝说,这对母子都表示愿意先冷静冷静。 这事儿说到底,还是钱闹的。如果父亲没留下这几百万的债和5套房,或许这一家子还是和和美美的。 如今摆在李先生面前的,是需要厘清的亲子关系和财产纠葛。 目前,双方都在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那从法律角度,怎么看这一家人的恩怨纠葛?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件事的矛盾在于母亲声称李先生“非亲生”并拒绝抚养/赡养关系,但双方实际上已形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 即便是养子,收养关系成立后即适用父母子女规定。 母亲不能仅凭口头否认亲子关系就拒绝履行母亲的义务,也不能剥夺李先生作为子女的合法继承权或居住权。 虽然母亲指责李先生“啃老”、“闹事”,但这属于家庭内部矛盾,不能作为拒绝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的抗辩理由。 对于父亲留下的5套房产和债务,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或遗产范畴,应通过协商或诉讼进行合法分割与清偿。 如果李先生确实尽到了赡养义务或享有继承权,母亲无权单方面将其排除在家庭共同财产管理之外。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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