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的比兔子都快!”女子通过中介,和一男在一餐厅相亲,期间,女子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直接点了8000多元的菜品,男子也没说什么。谁知,饭后,男子说去上趟卫生间。结果,溜之大吉了。女子左等右等也没等到人回来,赶紧试图联系对方,可对方微信也不回,电话也不接。无奈之下,只能自掏腰包付了8000元。事后,女子认为婚戒应承担背锅,于是,咨询了律师,律师的答复让女子傻眼了! 苏女士到了适婚年龄,一直忙着工作没精力谈恋爱,至今还没找到男朋友。 她觉得找婚介介绍对象挺靠谱,能按自己的要求快速匹配,既省时间又高效,就找了一家婚介报名,还把自己的择偶要求跟婚介说清楚了。 婚介很快就为她安排了相亲对象王先生,两人联系后,约好线下吃饭见面。 点餐的时候,苏女士专挑贵的点,不知道是想试探对方的经济实力,还是另有想法。一旁的王先生倒没多说什么,还让她放心点,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苏女士见对方这么大方,对他的第一印象特别好,甚至有了和他继续交往的打算。 可万万没想到,饭吃完后,王先生说去趟卫生间,苏女士没多想,就在包间里等着,可左等右等,始终不见人回来。 她心里发慌,赶紧发消息、打电话,结果对方完全失联。苏女士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遇上了“跑单男”。 无奈之下,她只能去结账,一看账单才发现,这顿饭居然花了8000元,只能硬着头皮付了钱,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平白亏了这么一大笔钱,苏女士越想越气,觉得是婚介介绍的人出了问题,婚介理应承担责任。于是她专门咨询了律师,想弄清楚这种情况,婚介到底该不该背锅。 《民法典》第962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婚介属居间服务,核心义务是如实报告相亲对象的真实身份、婚姻状况等关键信息,促成见面即可,无义务承担私人约会的餐饮费用。 只要婚介没隐瞒造假,这8000元就是苏女士自己选的社交成本,该找跑单的王先生追偿,而非赖上婚介。 相亲本是双向选择,真诚和分寸很重要。别想着靠天价餐试探别人,也别学着跑路耍无赖,婚介更不是冤大头。 遇事先反思自己,比盲目追责靠谱多了。 这事曝光后,网友也炸了:第一次见面,点8000元莱,谁会当冤大头?!男子干得漂亮! 正常的相亲吃顿饭几百元就行,这样花8000元明显不正常,典型的饭托,男的跑了也正常,只是做局者没有把男的看住,结果偷鸡不成,损失太大。



清风
什么菜这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