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什么是顶级恋爱脑?一位妈妈出资403万元购买了两套房产,都登记在女儿名下,谁知道女儿谈恋爱后,私自将其中一套给卖了,变现282.4万元赠送给了男友,男方害怕女子反悔,还让女子签订了赠予协议。没多久,男子跟女子闹分手,妈妈得知女儿做下如此荒唐事,立刻把男子给上诉了。 广州日报2月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当时妈妈买房写女儿名字的时候,幸亏妈妈多做了一件事:签订了借款协议。就是说,属于女儿找自己借钱购买的房产。多亏了这个举动,最后成功将钱款给追回来了。 一位妈妈李某,出资403万元购买了两套房产,因为女儿已经成年了,作为妈妈想到要为女儿的将来考虑,决定把这两套房子都登记在女儿的名下。 去办理房产登记的时候,李某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想到要多进行一步,那就是准备让女儿赵某出具一份借条。 换句话说,这个意思就是女儿是找妈妈借的钱,买下了这两套房子。 妈妈这样考虑,也是为孩子着想,毕竟孩子涉世不深,缺乏一定的生活经验,万一以后遇人不淑,还能有反悔的机会。 当然,没事那就万事大吉,没人想要有纠纷。 不过后来没多久,女儿确实整幺蛾子了。 女儿赵某是个恋爱脑,自从谈恋爱之后,一直对男朋友曹某听之任之。曹某得知女友名下竟然有两套房,他就开始打房子的主意了。 而那位耳根子软的女儿,居然就被男友真的给洗脑了,她听信了男友的话,竟然要将其中一套房子给卖了。 而妈妈李某对这件事是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女儿,竟然会如此无脑。 当女儿赵某将房子给卖掉了之后,到手282.4万元,一转身,全都无偿奉献给了自己的男友曹某。得到了这笔钱款,曹某可真的是开心的很。 但是曹某转念一想,万一之后她后悔怎么办,于是就开始怂恿女友赵某跟自己签订一份赠予协议,书面协定好,这属于赵某对于自己的无偿赠与,之后也不可以反悔。 而赵某还真的签订了,表示自己确实是自愿将这笔282.4万元的巨款,无偿赠送给曹某。 拿到这份赠予协议之后,曹某的心才算定了下来。这下曹某心想:有了这个,我还要她干嘛,随时就可以把她给甩了。 果然,没多久之后,曹某感觉俩人感情也淡了,没有相处的必要了,就提出了分手。分手之后,赵某才把卖房这件事告诉了妈妈。 妈妈李某得知之后,对于女儿的做法非常气愤,但是冷静下来之后,她准备找曹某理论,并且将他给上诉了。 根据审理之后认定,母亲作为女儿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因为之前女儿赵某给妈妈签订过一份欠条,购买了房产,如今钱款还没有还清,她不可以随意去处置债权,作为债权人的李某,可以行使撤销权。 最后,判定也下来了,支持了妈妈李某的诉求,依法撤销赵某跟曹某签订的赠予协议,判令曹某需要立即返还282.4万元。 本案释法:女儿找妈妈借钱购买了房产,钱款还没还清,但是女儿却将房子卖掉,将房款赠送给男友。妈妈是否可以主张男友将房款还给自己? 根据《民典法》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去处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券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相关部门撤销这一行为。 由此可知,也就是说,妈妈李某可以提供证据,当初是自己给女儿的钱款去购买的房产,有欠条等证明,那么妈妈就是合法的债权人。 本案中女儿赵某将房屋卖掉并且赠送给男友,这个行为属于“无偿转让财产”,就会影响到李某债券的实现,妈妈可以依法请求相关部门撤销这个赠予行为,要求男子偿还钱款。 遇到了顶级的恋爱脑,这位男子就想要空手套白狼,白白得到别人两百多万的房款钱,这个男的也是打得一手的好算盘。 但是,这位女儿的恋爱脑思路,也更加试令人费解,着实大方的很。 或者,更多的是应该听听自己的老母亲的话,作为过来人,她是很有经验的,一开始留了一手,最后才没有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 对于本案,您又怎么看呢,不妨评论区里留言,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