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泼斯坦案披露了整整300万页的资料,里面似乎有骇人听闻的“食人”证据。网络上也正因此闹得是沸沸扬扬。似乎他们文明外衣遮盖下的那极度丑陋的冰山一角正在被掀开。殊不知,我们老祖宗,早在明朝时更是早有记载。这些记录是官方正式史料的记载,或者地方志,而不是野史一般的天方夜谭或聊斋志异。 1、明代严从简所著的《殊域周咨录》卷八“佛郎机”条目。原文:“其人好食小儿。尝携入中国,或临境,辄买数百儿,食之顿尽。守臣以闻,诏却之。其人多以善药腌之,以竹刀剖其肠,贮笥中,其心肝则以铜锅贮油,烹而食之。其食时,以大镬煮滚汤,以铁笼笼小儿蒸之,汗出满镬,然后以铁刷刷去皮,用竹刀剖腹去脏,亦不令死者知之,乃蒸食之。” 2、嘉靖年间刑科给事中王希文的《重边防以苏民命疏》这是王希文向皇帝上的奏疏。原文:“佛郎机凶诈,其性如虎狼,烹食婴儿,宜严禁绝。” 3、明朝兵部侍郎黄衷所著《海语》原文:“佛郎机不知何种,素不通中国,正德丁丑假作贡献来至,近广恃火鋭设栅自固,掳婴儿烹食之,守臣率来军攻杀之遁去”。 4、明朝嘉靖年间李文凤所著《月山丛谈》原文:“其人好食小儿…… 以巨镬煎滚沸汤,以铁笼盛小儿蒸之,刷去苦皮,儿犹活,乃杀而蒸食”。 5、明朝万历官修《东莞县志》记载佛郎机人于正德年间“烹食婴儿,掳掠男妇,设栅自固,火铳横行”。 6、《广州通志》“佛郎机……掠食小儿,广人苦之,守臣率师逐之”。 7、《明史》:“其人状貌魁杰,性凶狡……掠小儿食之。” 8、《明史》“久留不去,剽劫行旅,至掠小儿为食” 这些记载有一个共同点:这些佛朗机人食人,而且专食小儿。再联想到爱泼斯坦萝莉岛上那些小孩子们,爱泼斯坦那个厨房里追逐两个小女孩的视频,也许这才是他们文化及历史里不为人所知的故事。这才是他们文明里极度肮脏的那一页。 有些东西是骨子里流传下来的基因记忆,他们也许始终都没有变化,只是现在披着文明的外衣,放纵在一个个权贵的小天地里,行这世间最大的恶。 而我们的老祖宗早在四五百年前就已经认清了这群强盗的真面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