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58岁翁瑞午糟蹋了一名女大学生。对方母亲大怒,发誓要将他告进大牢。不料到了法庭上,翁瑞午正准备认罪,女大学生却突然跳出来说:“怀孕是我的责任。” 法庭上的空气一下子凝固了。旁听席上的人们交头接耳,法官敲着法槌,关小宝的母亲气得浑身发抖,指着女儿说不出话来。站在被告席的翁瑞午更是惊呆了,他原本已经做好了坐牢的准备。 这场轰动上海滩的官司,牵扯出的是一段复杂的人物关系。那个站在被告席上的男人,可不是普通人。翁瑞午,1899年出生在江苏吴江的一个官宦世家,祖父是晚清重臣翁同龢的侄子翁绶琪。他从小接受传统文人教育,会书画、懂诗文,还唱得一口好京戏,深得梅兰芳赏识。 更重要的是,他师从名医学得一手“一指禅”推拿绝技,十八岁就在上海滩享有盛名。正是这门手艺,让他走进了陆小曼的生活。 陆小曼,民国时期有名的才女,先嫁军官王赓,后与诗人徐志摩爱得轰轰烈烈。徐志摩1931年因飞机失事去世后,陆小曼身体多病,生活陷入困境。翁瑞午被请来为她推拿治病,两人渐渐走近。 这段关系在当时颇受争议。翁瑞午自己有妻子和五个孩子,却常年照料陆小曼,后来更发展到同居。徐志摩生前,有人提醒他注意翁瑞午和陆小曼的关系,徐志摩却不以为意,认为只是医病关系。甚至有过这样一幕:徐志摩深夜回家,看见翁瑞午和陆小曼一起睡在榻上,他也没发火,只是挤在陆小曼另一侧勉强睡下。 徐志摩去世后,翁瑞午对陆小曼的照顾更加无微不至。他知道陆小曼喝不惯牛奶,就专门养了一个奶妈给她提供人奶。抗战时期物资紧张,香港亲戚寄来副食品,他只留十分之一给家里,其余都送给陆小曼。为维持陆小曼习惯的奢华生活,他不惜变卖祖产。 这样过了二十多年,直到1955年,一个年轻女孩的出现打破了平静。 关小宝,当时22岁的女大学生,通过陆小曼学画,认了陆小曼做干妈,自然也认了翁瑞午做干爹。她年轻漂亮,聪明伶俐,给翁陆二人的晚年生活带来了不少生气。谁也没想到,56岁的翁瑞午会和这个相差三十多岁的义女产生感情。 两人的关系从何时开始已难考证,结果是关小宝怀孕了。当她母亲得知女儿被“干爹”弄大肚子时,怒不可遏,坚决要把翁瑞午告进大牢。 法庭上出现了戏剧性一幕:关小宝突然声称自己是自愿的。这句话改变了什么?实际上什么也没改变。证据确凿,翁瑞午还是被判了两年监禁。 更让人意外的是陆小曼的态度。面对同居伴侣和义女的背叛,她表现得异常冷静,甚至对翁瑞午说:“孩子我来养,等你出来。” 关小宝生下孩子后,陆小曼真的把孩子接过来,带在身边抚养,还将她培育成了画家。 翁瑞午入狱两年,健康大受损害。1957年出狱时,他已是个虚弱的老人。陆小曼没有离开他,反而在他最后的日子里悉心照顾。1961年,翁瑞午因肺病去世。临终前,他仍惦记着陆小曼,托付友人照顾她。 回过头看这起事件,关小宝法庭上那句“怀孕是我的责任”,可能有年轻人的冲动,可能有复杂的情感,也可能有我们无法了解的隐情。但她的一句话,终究没能改变法律对事实的认定。 翁瑞午这个人,很难简单评价。他对陆小曼三十年的照顾,可谓尽心尽力,甚至不惜倾家荡产。好友苏雪林曾形容他“频频问茶问水,倒也是个痴情种子”。但另一方面,他辜负家中妻儿,晚年又与义女发生关系致其怀孕,道德上确实有亏。 这起事件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的复杂。翁瑞午对陆小曼的“痴情”背后,是对家庭责任的无视;关小宝法庭上的“勇敢”,改变不了事实和法律;陆小曼的“宽容”,夹杂着无奈与依赖。 民国文人圈的情感纠葛,常常这样剪不断理还乱。翁瑞午、陆小曼、关小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也都要承担选择的后果。感情的世界从来不是非黑即白,但基本的道德底线和法律规范,是任何时代都不能逾越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国内权威媒体报道信源: · 中国作家网在《翁瑞午如何介入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爱情》一文中,对翁瑞午与陆小曼的关系进行了深度分析,指出“徐志摩去世后,翁瑞午心甘情愿做了替补,去照顾陆小曼”,并评价“对于陆小曼,他甘愿付出一切拼尽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