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在公司女厕所上厕所,突然发现有人偷拍,她叫来保安,看到是公司男同事偷拍

秋之枫鸭 2025-10-25 14:13:10

上海,女子在公司女厕所上厕所,突然发现有人偷拍,她叫来保安,看到是公司男同事偷拍。 那天是 5 月 1 日劳动节,周女士留在 “汇智科技公司” 加班,手里还捏着没改完的项目方案,键盘敲到中午才起身去二楼女厕所。 她刚关上隔间门,就瞥见地面与隔板的缝隙里,有个黑色手机镜头正对着自己,屏幕还闪着拍照的预览光。 周女士的指尖瞬间发凉,但她没慌,悄悄掏出自己的手机,对着缝隙里的镜头拍了张取证照,然后故意咳嗽一声说 “外面有人吗?我东西掉地上了”。 外面没应声,她赶紧拉开隔间门,正好撞见保安李叔拿着对讲机巡逻,她拉着保安的胳膊说 “李叔,里面有人拿手机偷拍,你快跟我进去看看”。 两人走进厕所,就看到男同事张某正慌忙把手机往牛仔裤口袋里塞,耳朵尖都红了,手里还攥着半瓶没喝完的矿泉水。 周女士把取证照给保安看,张某一开始还嘴硬说 “手机掉地上了,我捡一下”,直到保安要联系警方,他才低着头说 “我错了,别报警”。 公司人事部刘经理很快赶过来,拉着周女士到会议室说 “小周啊,这事要是报了警,咱们公司的招聘口碑就毁了,客户那边还在考察我们的管理能力呢”。 刘经理还说张某是研发部的核心成员,刚参与完一个百万级项目,要是被开除,项目交接至少要延误半个月,让周女士 “多为自己的工作想想”。 张某也跟着道歉,说自己 “一时糊涂”,当场转了 1 万块钱给周女士,还写了份手写保证书,说 “以后再也不会了”。 周女士看着手机里的转账记录,又想起自己在这家公司干了 2 年,马上要晋升主管,犹豫了半天还是同意不报警,只让公司存档张某的保证书。 可 3 个月 18 天后的 8 月 19 日,周女士特意绕到四楼女厕所 —— 她怕再遇到张某,结果刚进去就看到门缝里有个熟悉的黑色镜头。 她气得眼泪一下子就涌上来,直接拉开隔间门,张某正蹲在地上假装系鞋带,手机就放在脚边的瓷砖上。 周女士一把拿起手机,打开相册就看到十几张自己的偷拍照片,还有上次在二楼厕所拍的,她当场拨通了 110,声音都在抖。 民警赶来后,调取了公司走廊的监控,确认张某两次进入女厕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对他处以行政拘留 7 天、罚款 300 元。 周女士以为公司这次会开除张某,可等张某拘留结束回公司,刘经理找她谈话时说 “张某下个月办离职,这期间你别跟他发生矛盾,不然影响团队氛围”。 周女士不同意,说 “他留在公司,其他女同事上厕所都得提心吊胆,这怎么行?” 刘经理却端起桌上的马克杯,慢悠悠地说 “你之前已经拿了 1 万块赔偿,也没吃亏,要是非要现在让他走,那你也得一起离职,这是公司领导层的决定”。 周女士当场翻出手机里存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 11 条,念给刘经理听 “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保障女职工的隐私安全”。 可刘经理只是摆摆手说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你要是不想离职,就忍到月底,不然只能按主动离职算”。 周女士后来找了做劳动法咨询的朋友,朋友说公司的做法违法,但维权可能要耗 3 个月以上,她考虑到自己还要找新工作,最后只要求公司支付 9 月份的全额工资和加班费,就办了离职。 你要是遇到周女士这种情况,会选择先和公司协商,还是直接找劳动部门维权呢? 信源:闪电新闻 2025 年 10 月 22 日《上海女员工厕所遭同事两次偷拍,维权反被公司要求 “一起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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