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男子在一登群认识小5岁的漂亮女子,恋爱后,女友嫌男子宝马车小,男子换了一辆20万奔驰SUV写女子名下,车贷都是男子转钱给女友,让她还,一年后,男子张罗结婚,女子百般推脱后承认她有家庭,还有2个娃。男子气的停了2月车贷,不料,一天凌晨一男子偷偷把20万的奔驰开走了,男子找女友要说法时,却发现让他更崩溃的一幕。 朱先生有一辆20万的奔驰车停在家门口,某天凌晨被一男子偷偷开走了,这个男子朱先生并不认识,但是,他猜到和前女友玲玲(化名)脱不了干系。 原来,一年前,朱先生在一个登山户外群里认识了一个女子玲玲,玲玲说她是郑州的,单身。 两人见面接触之后,朱先生心花怒放,玲玲长的漂亮,比他小5岁,而且,两人兴趣爱好也相似,他觉得缘分来了。 此后,朱先生经常和玲玲出来见面学会,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朱先生对这段感情很上心,每周他都会开车从洛阳赶到郑州接上玲玲,两人一起去八里沟云台山牵手爬山,一起看风景,感受着恋爱的甜蜜。 朱先生格外爱护玲玲,因为他之前离过婚,所以,这次他对玲玲可谓百依百顺,有什么要求都会力所能及的满足她,生怕委屈了她。 2025年4月份,玲玲突然对朱先生的车不满意了,嫌他的车太小了,出去带户外装备不方便。 其实,朱先生这辆车是宝马X1也不算差了,但是,为了玲玲,他一咬牙一跺脚,换了一辆价值20万左右的奔驰SUV越野车,写在了玲玲名下。 不过,朱先生买车的时候,办的分期,所以,每期贷款都是他把钱转给玲玲,再由玲玲还贷。 朱先生一心一意的想和玲玲走进婚姻,长相厮守,为了给她安全感,所以,车子直接写了她的名字。 然而,朱先生的一片痴心却没有换来玲玲的感恩戴德,买完车后,仅仅过了三个月,玲玲又提出新的要求。 玲玲告诉朱先生说自己要过生日了,去吃饭的时候,见别的男女过生日都送“有钱花”而且里面放个金手镯,她好羡慕。 朱先生一听女友有要求,默默记在心里,悄悄的为她准备了一份惊喜。 他去朋友花店给玲玲叠了5200元的“有钱花”还在里面放了一个30多克的金手镯,还特意陪玲玲去过了生日。 玲玲收到礼物后非常开心,朱先生也甜在心里。 到了2025年的四五月份,朱先生迫不及待的和玲玲提出想见见家长,把婚事定下来。 他本以为玲玲会高兴,可是,他一提结婚的事,玲玲就百般推脱,找各种理由,甚至连电话有时都不接。 朱先生一直问,玲玲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承认了自己有家庭,而且还有2个孩子,她还解释说因为和老公感情不和,才做出了这种事情。 真相一出,朱先生傻了眼,感觉被骗了,他越想越气,把9月、10月的两个月的车贷都给停了。 然而,在10月29号凌晨,一个男子突然来到朱先生家门口,把他20万的奔驰车开走了。 朱先生也不认识这个男的,但他猜到可能和玲玲有关,于是,赶紧打电话问玲玲,车是不是她开走的? 玲玲承认是她让人开走的。 朱先生知道这件事后,感觉天都塌了!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玲玲从一开始就在欺骗自己。 朱先生很伤心,哪怕玲玲是离异,自己会和她在一起,如今,他知道玲玲有家庭,也不想破坏她家庭,那只能分手了。 不过,分手也得说清楚,那奔驰车该怎么处理? 然而,当朱先生联系玲玲时发现,玲玲早就把他拉黑了,他是电话打不通,微信联系不上,于是他找了记者帮忙,可是,记者多次打了玲玲的电话,对方一直无人接听。 朱先生对着镜头喊话玲玲:你在哪啊?你不能欺骗我啊,我现在人财两空,我母亲因为这事都气病了。 目前,朱先生已经报警。 有人问,车在女方名下,又是女的还的部分贷款,朱先生能要回车吗? 朱先生需要拿出付的首付,和以前还贷款的证据证明。 朱先生将奔驰车登记在玲玲名下,并每月转账还贷,是以“结婚”为附条件赠与。 也就是说,朱先生默认赠与车辆的前提是与玲玲结婚,如果说,玲玲隐瞒婚姻状况导致结婚目的无法实现,赠与条件不成立。 另外,玲玲明知自己已婚且有子女,却虚构“单身”身份与朱先生恋爱。 玲玲通过隐瞒婚姻状况、虚构“恋爱结婚”的假象,诱导朱先生为其购车、赠送财物。 朱先生因相信玲玲的谎言,才作出赠与车辆、支付“有钱花”及金手镯等行为。 因此,玲玲的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其目的是通过虚假身份获取朱先生的财产。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玲玲未经朱先生同意,指使他人开走车辆,构成无权占有。 因此,朱先生有权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车辆或赔偿损失。 如果说,玲玲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索要财物的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关注@福康说法 从日常点滴学法律,生活安稳更有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