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将总价83000元的6台苹果手机,委托骑手送到客户的手里。谁知半个小时

胡究法 2025-11-16 15:40:48

上海,男子将总价83000元的6台苹果手机,委托骑手送到客户的手里。谁知半个小时过去了,客户还没有收到手机。男子一查定位,发现骑手距离客户还有6.9公里。男子担心出了意外连忙联系骑手,这才发现骑手已经失联。男子又去找平台反应,谁知平台客服却回复,他也找不到骑手,建议男子先报警,男子无语了……(来源:法治在路上)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男子王某经营了一家手机店,最近品牌手机出了新款,前来找他预定手机的顾客络绎不绝。 11月8日这一天,王某接了一个线上的订单,对方很豪气,直接订了6台最新款的手机,总价值83000元。 对于这样的顾客,王某不敢有任何的懈怠。在收了定金之后连忙为顾客准备手机,并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了骑手。 骑手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到王某的店铺,拿走手机并拍了照。 出发之前王某还嘱咐骑手,一定要注意安全。 骑手出发之后,王某便忙着干其他的事情,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王某突然感觉后背有些发凉。 他的店铺距离顾客留下的位置也就是7公里,按理说,他应该早就收到顾客的收货信息才对。 可骑手已经出发了半个多小时,依旧没有任何的信息。 难道骑手出了意外? 王某越想越害怕,赶忙给骑手打去了电话,可是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王某又打开软件查看实时定位,发现骑手与顾客的距离依旧是6.9公里。这也就表明,骑手根本就没有给顾客送手机。 毕竟是8万多块钱的货,王某担心有闪失,又联系到平台客服反映情况。 平台客服一边安慰王某不要过于心急,一边连忙尝试与骑手取得联系。可忙活了半天,平台客服告诉王梦他们,这边也联系不到骑手了,并建议王某尝试报警。 王某一听这话当场就急了,单子是从平台下的,骑手也是平台派的,怎么出了问题还让自己报警?难道不应该是平台的责任吗? 不过考虑到这个损失还是自己的,王某还是选择了打电话报警。 民警通过查看路边的监控发现,骑手再拿到手机之后,便来到了火车站,也就是说骑手带着手机去了外地,这无疑给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 顾客那边收不到手机,王某这边找不到货。损失已经实际发生了,可平台那边却迟迟没有回复,无奈之下王某只能联系媒体寻求帮助。 好在经过媒体的协调,平台已经全额垫付了王某的货款。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王某从平台下单,平台委派骑手接单,双方已经形成了服务关系。由于骑手的过错导致手机丢失,给王某造成了实际财产损失,平台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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