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这起“反杀案”真的越看越明白:哪有什么受害者,上门打砸的才是真违法! 孩子被狗咬,狗被摔死本可协商,可狗主人一方直接带人砸门踹窗、扔砖头,私闯民宅的架势简直无法无天。申某良一家躲在屋里连续报警,面对多人围攻才反抗,这明明是本能自保。 最关键的是,控方都承认韩军的伤是正当防卫造成的,怎么到了整体案件就有了“防卫过当”的争议?黑夜、私闯、多人围殴,普通人哪有时间精准拿捏反击力度?法律该护的是守规矩的人,不是上门挑衅的施暴者。 那些说“反击过度”的,换做是你在家被人破门围攻,你会怎么做?支持申某良按正当防卫判的,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