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男子热恋上头,赠房赠10万还签“分手不返还”协议,女友提分后他悔了,法院判决

笔尖下说法 2025-12-12 14:35:12

大连男子热恋上头,赠房赠10万还签“分手不返还”协议,女友提分后他悔了,法院判决太现实! 大连32岁男子张林,相亲认识女友后,为表诚意直接豪掷千金,把自己名下唯一一套70平房产+10万现金无偿赠与对方,还特意签了《赠与协议》,白纸黑字写清“不以结婚为前提,就算分手也绝不反悔要回”。本以为诚意拉满能抱得美人归,没成想领证前闹掰,女友提了分手,房没了钱没了爱情也黄了,张林越想越亏,直接把女友告上法庭要回所有东西,历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让不少人议论纷纷! 事情得从2024年说起,32岁的张林通过相亲平台认识29岁的于娟,俩人第一次见面就聊得特别投缘,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可相处没多久,于娟就发现张林隐瞒了婚史,当初相亲时压根没提过,这让她心里特别膈应,对这段感情也没了安全感。 张林知道自己错了,又真心想和于娟好好走下去,怕因为这事黄了婚事,思来想去,决定用实际行动表诚意。同年12月,他主动找于娟签了《赠与协议》,明确表示要把自己名下唯一一套70平米的房子,还有100001元现金无偿赠与她,协议里还特意标注“本次赠与不以结婚为目的,分手后永不反悔,不要求返还”。 签完协议,张林立马兑现承诺,当天就办好了房产过户手续,把房子转到于娟名下,100001元也直接转了过去。于娟被这份诚意打动,慢慢放下了婚史的芥蒂,俩人感情越来越甜。2025年情人节,张林又转了1314元红包,之后几天陆续转了9999元、9999元、1003元,寓意“一生一世”“长长久久”“千里挑一”,平时还会互送手机、首饰,俩人为结婚的事也聊了不少,看着好事将近。 可没等俩人领证,矛盾就来了。2025年3月,张林跟于娟商量买房买车的事,没想到俩人在资金分配上吵得不可开交,怎么谈都谈不拢,一气之下,于娟直接提出了分手。这下张林彻底懵了,房子没了,10多万也花出去了,婚没结成,自己落得一场空,越想越觉得亏得慌,转头就把于娟告上了法院,要求她返还房产和121001元,理由是这些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没领证就该退。 于娟得知后又气又委屈,直言当初协议写得明明白白,是无条件赠与,跟结婚没关系,而且张林赠东西时,也说过是补偿隐瞒婚史的过错,现在分手了就翻脸不认账,太没诚信,坚决不同意返还。 一审法院审理时,发现俩人确实常聊结婚的事,虽然协议写了不以结婚为目的,但结合转账和聊天记录,认定房产和100001元属于彩礼性质,没领证就该退,最终判决于娟返还房产和80001元,至于那些小额红包,算情侣间的情感互动,不用还。可俩人都不服,双双提起上诉。 二审时,于娟拿出新证据,证明张林确实隐瞒婚史,赠房赠钱是为了补偿,律师也强调,张林是成年人,签协议时清楚法律后果,现在反悔违背诚信原则。中院重新审理后,做出了改判:100001元不用还,因为协议明确排除结婚条件,是双方真实意愿,签字就有效,不能出尔反尔;但房产得还,毕竟是大额资产,还是张林唯一的住处,关系到基本生存权,结合俩人聊结婚的情况,返还更公平;小额红包依旧不算彩礼,不用还。 最终判决下来,张林只追回了房子,10万多元打了水漂,这事也引来了不少争议。有人说张林活该,成年人要为自己的冲动买单,签了协议就该认,反悔没诚信;也有人觉得法院判得对,房产是刚需,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就让人无家可归,公平比单纯按协议来更重要。 其实这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恋爱时千万别头脑一热就大额赠财物,尤其是房子、大笔现金这种重要资产,哪怕再爱,也得保持理性。签任何协议前都要仔细看条款,清楚自己要承担的后果,别图一时痛快,后续追悔莫及。还有情侣间的大额往来,最好明确用途,是赠与、借贷还是彩礼,避免分手后说不清楚,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大家觉得二审法院判得合理吗?你觉得房产该不该返还?要是你谈恋爱,会接受对方这么贵重的赠与吗?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也把这些提醒转给身边谈恋爱的朋友,别让真心错付还亏了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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