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讹人没成功!北京大兴,37岁男子去参加生意伙伴的婚宴,期间因为醉酒被送到酒店

庞德谈趣事 2025-12-22 00:00:08

这次讹人没成功!北京大兴,37岁男子去参加生意伙伴的婚宴,期间因为醉酒被送到酒店房间休息,当晚酒店保洁进入房间后发现不对劲 工作人员当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第二天上午,男子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死因为窒息死亡。 ​家属的天塌了!哭天抢地,将新郎、新娘以及酒店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38万余元。 一审判决,新郎、新娘赔偿家属58万多元,酒店赔偿10万,二审改判死者承担全责,而结局令家属意想不到。 做酒水生意的姜某,去生意伙伴刘某的婚宴赴宴。他那一桌大半是妇女儿童,就仨男士还互不相识,没人劝酒也没人拼酒,酒水全凭自便。 姜某自己开了白酒,主动向对面男士敬酒,奈何对方不善言谈也不擅喝酒,根本互动不起来。 新郎新娘敬酒环节一过,桌上人走了大半,姜某干脆端着酒杯去邻桌碰杯,回来后继续一个人自斟自饮。 新郎忙完琐事发现姜某独自喝酒,还特意过来陪了一会儿。到下午3点,客人全散了,姜某已经醉得站不起来,直接趴桌上不省人事。 新郎两次联系姜某的老板,都没人出面,没办法只能叫人把他抬到酒店房间休息,期间还去查看过,见他睡得沉没在意。 晚上9点,酒店工作人员巡查时顺手关上了他没关的房门,晚上11点,保洁进房间发现不对劲,酒店值班人员赶紧打了120。 可惜,姜某被诊断为酒精中毒、吸入性肺炎、呼吸衰竭,第二天上午经抢救无效离世,死因为窒息。 顶梁柱突然倒下,家属悲痛欲绝,将新郎新娘和酒店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38万余元。 一审法院考量后,判决新郎新娘担20%责任赔偿45万多,酒店担10%责任赔偿22万多,姜某自行担70%责任。 这个判决结果一出,新郎和酒店都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的改判堪称大快人心。法院明确指出,姜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过量饮酒的危害有清晰认知。 整场婚宴没人劝酒灌酒,他的死亡完全是自身行为导致。《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才需担责,而新郎作为组织者,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照料义务。 联系家属、安排房间查看状况,没任何过错;酒店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急救,也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二者都不该担责。 最终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姜某全责,经调解新郎自愿补偿1万,酒店自愿补偿10万,这11万只是人道主义关怀,和赔偿没有半毛钱关系。 很多人觉得一审判决太偏袒家属,毕竟“死者为大”不能成为甩锅的理由,成年人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场官司的核心争议点,其实就是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在哪里。婚宴组织者和酒店的义务,是在合理范围内保障宾客安全,不是当“贴身保姆”。 没人劝酒的情况下,自己非要喝到酩酊大醉,出了事就把责任推给别人,这不仅不合情,更不合法。 现实中,很多人抱着“法不责众”“死者为大”的想法,出了事就想讹一笔,这种心态真的要不得。 法律从来都不会纵容无理取闹,更不会让无辜者为他人的任性买单。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免责金牌”,每一个选择背后都藏着对应的责任,喝酒这件事尤其如此。 别把别人的善意当理所当然,更别用自己的生命健康,去考验法律的公正和他人的底线。 你怎么看待这场官司的一审和二审判决?如果是你参加婚宴遇到醉酒的人,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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