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老人在养老院看电视想换台,被工作人员拒绝,几天后一个人离开养老院,来到儿子家中,但无论怎么敲门儿子都拒绝开门,老人甚至报警求助,未果后,跳楼身亡。 事后,老人老伴儿和儿子不愿意了,认为是养老院拒绝换台,让老人精神受辱,才想不开自寻短见,要求养老院赔偿11万元。法院这样判! 78岁的张大爷(化名)这辈子没啥爱好,就痴迷豫剧,每天雷打不动要守着电视看两集。住进成都这家养老院的第三个月,他照旧端着小马扎坐在活动室前排,等着下午三点的豫剧专场,可电视里播的却是年轻人喜欢的综艺,吵得他脑袋发昏。他起身走到值班工作人员面前,声音带着点讨好:“小李啊,能不能帮忙换个台?就看半小时,等我看完你们再换回来。” 小李头也没抬,手里忙着整理登记本:“大爷,这是大家投票选的节目,不能随便换,其他老人都在看呢。”张大爷愣了愣,指着活动室里稀稀拉拉的几个人:“没几个人看啊,你通融一下呗。”小李不耐烦地皱起眉:“规定就是规定,哪能说换就换?您要是不想看,回房间待着去。”这句话像针一样扎进张大爷心里,他活了大半辈子,从没被人这么敷衍过,周围几个老人投来的目光,让他脸颊发烫,攥着小马扎的手都在抖。 从那天起,张大爷像变了个人。饭吃得少了,话也不说了,每天要么闷在房间里发呆,要么就坐在活动室角落,盯着电视屏幕一言不发。养老院的护工发现他情绪不对,劝过几次,可他只是摇头,没说自己心里的委屈。他觉得自己在这儿像个多余的人,连换个电视节目的权利都没有,这种被忽视、被嫌弃的感觉,比身体上的病痛更难熬。 四天后一早,张大爷揣着身上仅有的几十块钱和养老院的出入证,悄悄离开了养老院。他没告诉任何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找儿子。从养老院到儿子家有三公里路,老人走了一个多小时,气喘吁吁地站在熟悉的单元楼下,抬头望着儿子家的窗户,眼里满是期盼。他抬手敲门,里面传来儿子的声音:“谁啊?” “是我,爸。”张大爷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门里瞬间没了动静,任凭他怎么敲,怎么喊,儿子就是不开门。“我知道你在里面,你让我进去坐坐,我就想跟你说说话。”张大爷拍着门板,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无力。邻居们听到动静探出头,有人劝他:“大爷,要不你打个电话给你儿子?”他掏出老人机,拨号的手都在抖,可电话响了半天,始终没人接。 天渐渐黑了,冷风刮得人骨头疼。张大爷坐在楼梯口,从下午等到晚上,敲门的力气都耗尽了。绝望之下,他拨通了110,哭着跟民警说:“我儿子不让我进门,我没地方去了。”民警很快赶到,试着敲了敲儿子家的门,同样没人应答。民警联系上张大爷的儿子,电话里儿子只说“跟老人有矛盾,不想见他”,任凭民警怎么劝说,始终不肯开门,也不愿露面。 民警看着年迈无助的张大爷,只能暂时将他安置在附近的警务室,劝他先回养老院或者找老伴儿。可张大爷摇摇头,他心里憋着一股气,也存着一丝不甘,他觉得儿子不能这么狠心。当晚,他趁着民警不注意,悄悄离开了警务室,再次回到儿子家楼下。凌晨时分,一声闷响打破了小区的宁静,张大爷从儿子家所在的楼栋天台坠落,再也没能醒来。 悲剧发生后,张大爷的老伴儿和儿子找到了养老院,提出了11万元的赔偿要求。他们认为,要是当初养老院工作人员肯给老人换台,老人就不会觉得受辱,更不会离开养老院找儿子,这场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你们的服务不到位,伤了老人的自尊心,就得负责任!”儿子在养老院吵得面红耳赤,态度坚决。 养老院却不认可这个说法,负责人表示,工作人员拒绝换台是因为要兼顾多数老人的意愿,并非故意刁难,而且老人离开养老院时并未告知任何人,养老院发现老人失踪后也第一时间联系了家属,已经尽到了相应的管理义务。“老人的死是他儿子拒绝开门导致的,跟我们没关系。”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最终闹上了法庭。 成都当地法院受理此案后,展开了详细调查。法院查明,张大爷在养老院提出换台被拒属实,但该行为仅属于服务过程中的轻微不当,并未对老人造成直接的人身伤害或严重的精神损害;养老院在老人失踪后及时联系家属、配合调查,已履行了基本的管理和通知义务,不存在重大过错。 而张大爷的儿子,作为法定赡养人,在老人主动上门求助时,不仅拒绝开门接纳,还无视民警的劝说,未尽到赡养和救助义务,导致老人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这是引发老人绝望跳楼的主要诱因。老人的老伴儿作为共同生活的亲属,未能及时关注老人的情绪变化,也存在一定的监护疏忽。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大爷老伴儿和儿子)要求养老院赔偿11万元的诉讼请求;认定张大爷的儿子对老人的死亡存在主要过错,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件后续涉及的赡养纠纷另行处理);养老院虽无赔偿责任,但需针对服务不当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老人的人文关怀和情绪疏导。 判决结果公布后,网友们议论纷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