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一女子去银行取300元,要求全是5元面额,柜员递钱时掉了一张5元,竟直

芹姐说法 2025-12-28 12:53:22

湖南娄底,一女子去银行取300元,要求全是5元面额,柜员递钱时掉了一张5元,竟直接捡起放进自己抽屉,女子指出后,柜员让其再数,随后起身离开。女子与另外两名工作人员沟通,对方不仅不协调还争吵起来。女子气愤之下拍照录像发网上,没想到当晚遭威胁,还有十几人上门,女子吓得报了警。 (来源:法治视讯) 女子去银行,要取300块且都是5元面额。 这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一次取款业务,女子满心期待地来到银行,想着很快就能拿到自己需要的钱,可谁能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会让她又气又怕,还引发了一系列后续麻烦。 柜员操作后递钱,就在递钱的过程中,意外发生了。 一张5元纸币掉了出来,柜员看到后,竟然直接捡起放进了自己的抽屉。这女子眼尖,一下就发现了,赶紧告知柜员。 按常理,柜员应该马上道歉,然后补上这5元钱,可这柜员倒好,不仅没有道歉,还一脸不耐烦地让女子再数一遍,说完就起身要走。 柜员为什么这么不讲道理呢? 其实,有些柜员可能觉得这就是小事一桩,没必要那么认真,或者当时心情不好,就没把客户的话当回事。 但这可不是小事,这是关乎客户权益的大事。 女子见柜员这样,心里肯定窝火,就与另外两名工作人员理论起来。她想着,这么多工作人员,总能给自己讨个说法吧。 可没想到,这两名工作人员不仅不帮忙协调,还和女子吵了起来。这女子本来就一肚子气,这下更是火冒三丈。 女子气不过,觉得不能就这么算了,于是拿出手机拍照录像,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然后发到了网上。 她想着,让大家都看看这银行的服务态度,说不定能引起重视,给自己讨回公道。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当晚,她就接到了威胁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语气凶狠,让她赶紧把网上的视频删了,不然有她好看的。 女子心里害怕极了,还没等她缓过神来,十几个人就上门了,这些人声称女子发的视频是在诋毁人。女子吓得赶紧报了警。 柜员少付5元钱以及后续处理不当是否构成违约,女子的信息被泄露用于威胁滋扰,相关人员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从柜员和银行的角度来看,他们认为这可能就是一次小失误,没必要小题大做。而且女子把事情发到网上,影响了银行的形象,他们觉得女子也有不对的地方。 而女子则认为,自己来银行取钱,银行就应该按照自己的要求准确提供服务。柜员少付钱还态度恶劣,自己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发到网上也是为了让大家监督银行的服务。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银行和客户之间存在着储蓄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柜员少付5元钱,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银行应该承担履约瑕疵责任,补上这5元钱,并向女子道歉。 那些威胁女子的人,还有泄露女子信息的人,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如果威胁女子的人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比如让女子删除视频,而使用威胁手段,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女子的信息被用于威胁滋扰,银行有责任彻查泄露渠道。 如果有人故意泄露女子信息用于报复,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后,对方道歉了,银行负责人也表示歉意并承诺改进。但这起事件给女子带来的伤害,可不是一句道歉就能完全弥补的。 这也给银行提了个醒,服务行业,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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