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女子和丈夫出门旅游,花1044元订了三天酒店,谁知,住到最后一晚时,她

妙之聊生 2026-01-04 13:44:15

江苏南京,女子和丈夫出门旅游,花1044元订了三天酒店,谁知,住到最后一晚时,她突然发现床单上有几片褐色血迹。女子心里恶心又膈应,更担心染上传染病,于是,马上联系酒店,要求退掉当天房费并赔偿她一天。酒店经理查看完后,确认是血迹,马上更换了床单被罩,但表示,血迹的来源并不明确,没法退一赔一,让她不要咄咄逼人,补偿她一个鸭血粉丝礼盒。这敷衍的态度让女子瞬间气炸。 元旦期间,张女士好不容易休假,便和丈夫满心欢喜地从宁波出发,到南京旅游。 他们提前预订了一家酒店,从12月31日住到1月2日,三天的房费总共是1044元。 到了酒店,张女士顺利办完入住,开开心心的住了进去,前两天一切正常,万万没想到,1月2日晚上23时左右,一个发现让她的好心情瞬间消失。 玩了一整天的张女士疲惫的回到酒店,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后准备休息,谁知,当她掀开被子,却突然发现,床单上有几片明显的红褐色血渍。 这卫生状况让张女士心里特别膈应,这已经是他们住的最后一天,前两天她没仔细看,会不会也是在这样不卫生的条件下睡过来的? 看着难受倒还是小事,她更担心自己和丈夫会不会因此染上什么病,想到这,她既担心又生气。 于是,她马上就跟酒店反映了情况。很快,酒店经理出面跟她沟通。 张女士带着经理来到房间,现场确认了床单上的污渍确实就是血迹,经理看完后,安排人给张女士换了床单被罩。 但是,张女士觉得仅仅是这样还不够,酒店的态度也不够诚恳,前两天的状况如何,她已经拿不出证据,但她要求,退还当天房费,并赔偿一天房费。 对于张女士退一赔一的要求,经理表示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处理权限,她需要向领导汇报一下,承诺第二天早上会给出具体的赔偿方案。 看经理说的有鼻子有眼,张女士没有再追究,等第二天酒店给出的处理方案。 可等到第二天退房的时候,张女士还是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处理方案的电话。 因为她赶时间,离开之前必须要把这件事解决明白,所以马上到前台去询问进展。 没想到,前台的一位女员工态度特别强硬,突然改口否认,说床单上的根本就不是血,可能是机油。 接着,她质问张女士:“我们不是已经给你换过床单了吗?你是不是想借此故意索赔?”甚至说张女士这样是咄咄逼人。 一听这话,张女士瞬间气懵了,自己明明是受害者,怎么在酒店眼里就成了故意找事想讹钱的人呢?这酒店毫无担当,太不负责了。 思来想去,张女士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她向预订平台进行了投诉,并再次明确了自己退一赔一的诉求。 很快,酒店经理对此事做出了回复,他表示,对于床单上污渍的事情,来源不好说,真实性也无法证明,还说需要进一步核实。 至于张女士提出的退一赔一方案,酒店方无法认可,目前,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赠送张女士一个南京鸭血粉丝汤礼盒。 这敷衍了事的态度可把张女士气得不轻,她一气之下将此事曝光到了网上,希望大家擦亮眼睛,避雷这家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张女士入住酒店,已经与酒店成立住宿服务合同,酒店负有提供符合卫生与安全标准的住宿环境的法定义务,其中就包括床品“一客一换”、清洁无污渍,这是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基础。 但张女士在入住期间,发现床单有血迹,酒店经理现场已确认,表明酒店未履行清洁与安全保障义务,侵害了其安全权与健康权。 随后,酒店以“血迹来源不明”抗辩不能免除责任,按举证责任分配,酒店应证明血迹系张女士自身所致,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仅更换床品并以鸭血粉丝礼盒敷衍,明显未弥补其权益受损。 而且,后续前台改口否认、质疑索赔动机,进一步激化了双方矛盾,违背诚信原则与经营者应尽的补救义务。 所以,张女士有权通过平台投诉、行政举报或诉讼等方式,进一步主张权利,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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