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后弄丢被判赔2999元,法官判罚合情合理还真有法可依,不捡反而啥事没有 南宁男子陆某捡手机后随手放又弄丢,被判原价赔偿2999元的事,看着有点“冤”,实则法官的判罚既合情合理,又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如果他当初压根没捡这手机,反而不会有任何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说,《民法典》里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还得及时返还权利人或者交给有关部门。陆某捡到手机后,既没联系失主,也没交给派出所,反而随意放置导致再次丢失,明显没履行法定的保管义务,给失主造成了财产损失,法院判他原价赔偿,正是依据这条法律规定来的,一点都不冤枉。 有人会觉得“捡东西又不是偷,丢了还要赔?”,但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是为了督促拾得人对他人财物负责。如果捡到东西就随意处置,那失主的财产权益根本没法保障。而如果陆某当时没捡这个手机,手机就算丢了,责任也只在失主自己身上,陆某完全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毕竟没人有义务必须去捡他人的遗失物。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捡到东西别觉得只是“顺手”,要么赶紧还,要么交给相关部门,要是没能力妥善保管,不如不捡,免得给自己惹上赔偿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