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女子跟一男子闪婚,可结婚7个月,还没来得及培养感情,男子竟然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女子崩溃,自己真是有眼无珠,这是嫁了个什么东西?万万没想到,男子竟然厚着脸皮请求女子给他一个机会,女子大怒: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我要离婚! 张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孙某,也不知道两人是一见钟情,还是他们都老大不小的了,就直接忽略了相互了解的过程,在认识没多久就喜结良缘了。 这样的婚姻,完全就是头脑发热,没感情基础,很容易出问题,也不知道张女士咋想的,完全是飞蛾扑火。 可能张女士恨嫁,觉得遇到一个看着顺眼的男人,就别磨叽了,结了婚再培养感情也来得及,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所嫁非人,结婚才7个月,就出了大问题。 张女士2023年10月30日登记结婚,孙某2024年5月就锒铛入狱了,而他们结婚才仅仅7个月。 而孙某被判刑3年2个月的罪名,让张女士既无法接受,也感到颜面扫地。 原来,孙某犯的是强奸罪,这个罪名简直是道德败坏,有辱家门。 如果孙某一时冲动打架斗殴,或者意气用事故意伤害,任何一种罪名,张女士都没觉得这么丢人。 孙某家有贤妻,而且张女士长的也很漂亮,能拿得出手,他却犯下这么不可原谅的错误,这种羞辱,让张女士无法释怀,自己父母都跟着她丢人现眼。 愤怒的张女士,一纸诉状起诉离婚,她要跟这个男人一刀两断划清界限,当初自己怎么就瞎了眼,嫁给了他? 张女士后悔自己的闪婚,对这个男人的品行一点都不了解,就把终身托付了,到头来真是追悔莫及。 不料,正在服刑的孙某并不愿意离婚,他通过视频连线,跟张女士忏悔,说他知道错了,让张女士原谅他,给他一次机会。 但在张女士看来,孙某的罪行,已经触碰到她的底线了,这样的人,不值得原谅,她坚持要求离婚。 虽然结婚才7个月,她就婚姻破裂了,但她选择宁缺毋滥。 闪婚遇“渣男”,离婚是及时止损的明智之举 张女士这闪婚闪离的事儿,真是让人又气又叹。 气的是那孙某,家里有漂亮贤妻还不知足,竟干出这种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勾当,把好好的一个家搅得支离破碎。 叹的是张女士,本想着赶紧结婚培养感情,结果所托非人,短短7个月婚姻就走到尽头,还遭受了这么大的羞辱和伤害。 如今闪婚好像成了一种趋势,有些人觉得年龄大了,遇到个看着顺眼的就赶紧把婚结了,感情可以婚后慢慢培养。 可婚姻哪是这么简单的事儿啊!感情基础那可是婚姻的基石,没有它,婚姻就像建在沙滩上的房子,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摇摇欲坠。 张女士就是吃了这闪婚的亏,对孙某的品行一点都不了解,就稀里糊涂地把终身大事给定了,结果落得个追悔莫及的下场。 孙某犯下罪,这可不是一般的错误,这是触碰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啊! 这种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也让自己的家庭陷入了无尽的痛苦和耻辱之中。 他还好意思请求张女士给他一个机会,也不想想自己干的事儿有多恶劣。 婚姻是建立在相互尊重、信任和忠诚的基础上的,他这么一犯事儿,这些基础全都没了,还怎么让张女士原谅他、继续跟他过日子呢? 张女士坚决要求离婚,这是再正确不过的选择了。 她没有被孙某的忏悔所迷惑,也没有因为婚姻时间短就勉强自己将就下去。 她清楚地知道,这样的男人不值得她再付出感情和时间,宁缺毋滥才是对自己负责的态度。 在婚姻里,如果一方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另一方选择离开,不是无情,而是对自己的保护,是为了避免受到更多的伤害。 这起事件也给那些打算闪婚的人敲响了警钟。婚姻不是儿戏,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外界的压力就匆匆做出决定。 在结婚之前,一定要多了解对方,看看对方的品行、价值观是否和自己相符,看看彼此是否真的适合走进婚姻的殿堂。 只有建立在深厚感情基础上的婚姻,才能经得起生活的考验,才能长久地幸福下去。希望张女士能早日走出这段阴影,重新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第五项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张女士与孙某闪婚,本就缺乏感情基础,婚后7个月孙某便因强奸罪获刑3年2个月,其行为严重违反道德与法律,直接摧毁了夫妻间的信任与忠诚基础,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大过错情形。 孙某的犯罪行为不仅让张女士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羞辱,也使得双方婚姻存续的意义完全丧失,符合民法典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 因此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是合理合法的,这也是对无过错方张女士合法权益的保护。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和孙某离婚。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