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男子请62岁的老友帮忙换灯管,老友却因此搭上了命。男子面临129万赔偿

韩胤案件 2026-01-21 21:10:07

广东汕尾,男子请62岁的老友帮忙换灯管,老友却因此搭上了命。男子面临129万赔偿,还摊上了官司,双方多次发生冲突,两家从朋友变成了冤家对头。网友:道理很简单,能花钱解决的问题,不要用人情。 老郭有个多年的好友老吴,两人的关系那叫一个铁! 他们从年轻玩到老年,平时闲了一块下象棋,完事再喝上二两小酒。 还能聊聊家常,侃侃形势,总之,两人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2024年的一天,老郭家的灯管突然不亮了,他估计可能是用的时间长烧坏了。 可他自己不懂电,更不敢随便碰电。 老郭就想到了老友老吴,他可是个万能手,家里无论什么东西坏了,他都能修好。 换个灯管,在他手里根本不是个事儿。 老郭马上给老吴打了个电话:兄弟,到我这家来一趟,灯管坏了,你帮忙给换一下。 老吴接到朋友的电话,没犹豫,马上就答应了。 老郭去超市买好了新灯管,顺便捎了下酒小菜。 干完了活,哥俩照常要喝上几两小酒。 可他万万没想到,就是因为他的这个决定,让自己后悔一辈子。 老郭刚买完灯管、小菜回到家,老吴后脚也到了。 老吴看到老郭拎着小菜就乐了,他说:先干活,再说喝酒的事儿。 老郭拿出灯管,老吴站在地上够不到屋顶,只能往高处攀爬。 可就在攀爬的过程中,老吴突然头朝下重重的摔了下来。 老郭就在一扭头之间,不幸就这么发生了。 他马上拨打了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很快赶到了。 可老吴是头先着地,伤势太重,经抢救无效,还是去世了。 老吴作为家庭支柱,他这一轰然倒塌,家属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这一现实。 家里的天都塌了!更主要的是老吴的离世,家里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陷入了困境。 老吴家属哭天抢地找到老郭拼命,她哭诉:换个灯管的事,你找谁不行,为啥偏偏找我们家老吴? 老吴家属认为,如果不是老郭叫自己丈夫去帮他换灯管,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事情因老郭而起,现在人就这样走了,这必须给他们娘们孩子一个交代! 事情发生后,老郭后悔的只想抽自己的耳光。 如果知道事情是这样的后果,当初何不花钱找个懂电的人来换灯管。 仅仅因为换一只灯管,老友却为此搭上了一条命。 如果世上有卖后悔药的,他肯定花天价也要买。 现实中,老吴家属却提出让他赔偿129万元。 可他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不想赔偿,是有心无力,他真拿不出这100多万来。 所以他只好硬下心肠,拒绝了老吴家属提出的赔偿条件。 老郭认为,老吴自身就有心血管方面的疾病,从高处摔落是因为突发疾病导致的意外,跟自己没关系。 老郭说出这样的话来,老吴家属认为,他是想撇清关系,家属无法释怀。 老吴家属一肚子苦水,丈夫出去的时候好好的一个人,再回家却成了冰冷的遗体,搁谁谁受得了? 老郭那边不拿钱,老吴家属就经常到老郭家去闹,要求他们必须全额赔偿129万。 老郭认为对方漫天要价,双方为此各不相让。 他们不再念及双方过去的关系,多次发生冲突。 派出所介入后,多次调解都没能成功,事情一度陷入了僵局。 事情过去快一年了,老吴家属一分钱的赔偿也没拿到。 于是一纸诉状,将老郭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29万元。 法官经过研判,认为还是以调解为主。 谁知,双方一见面,就再次如同冤家对头,吵的不可开交。 而法官却从双方的争执中,抓住了矛盾的关键重点。 老吴从高处摔下来的原因,到底是突发疾病导致? 还是义务帮工,在换灯管的过程中失足摔下来导致。 而难题是,因为死者遗体已已经火化,无法进行病理鉴定。 老郭也提出申请调取老吴生前的病案。 法官经过分析,对双方分别调解,试图打开他们的心结。 首先,老吴家属这边因为遗体已经火化,证据无法认定,想拿到全额赔偿,法院不会支持。 老郭这边,必须承认一个事实:老吴是他叫来帮忙的,在他家中因安装灯管摔倒而死亡,是不可推翻的事实。 拒绝赔偿,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说不过去。 在法官的有效沟通下,老郭终于低下了头。 他心情悲痛,他并不是不想赔偿,老吴是自己多年的老友,发生这样的事,他心里非常愧疚。 但因为对方家属开口就要129万,自己实在拿不出。 法官根据《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老吴应老郭请求,帮忙换灯管,属于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意外摔落死亡。 老郭作为被帮工人,若在老吴换灯管过程中未提供必要安全提示,或存在其他过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老郭无过错,基于公平原则,因其是帮工活动受益人,也应给予老吴家属适当补偿。 最终,经过法官数次调解,双方化解了矛盾,老吴去世一年多后,老郭终于支付了赔偿金。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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