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同居近一年半,分手后男方一纸诉状要求女方返还二十多万,这事听着就挺让人唏嘘。

小肥圈 2026-01-30 08:54:00

情侣同居近一年半,分手后男方一纸诉状要求女方返还二十多万,这事听着就挺让人唏嘘。男方和女友认识没多久就确立关系同居,还按习俗办了婚礼,不过没领结婚证,期间男方给了彩礼、买了三金,还转了不少钱,甚至过户了一辆车给女方。本以为能好好过日子,没想到两人后来分手了,更让人揪心的是,女方在同居期间两次流产,最后还因为身体原因切除了一侧输卵管。分手后男方直接把女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三金、恋爱期间的转账还有车辆相关费用,加起来一共二十一万九千四百元,这诉求一出来就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人觉得没领证返还彩礼天经地义,也有人替女方抱不平,毕竟她身体受了这么大伤害,付出的青春和健康可不是钱能衡量的。法院审理的时候把事情捋得明明白白,首先明确了彩礼和三金的性质,这些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物,现在没领证,男方要求返还确实有法律依据。但法官也没只看法律条文,而是综合考虑了各种实际情况。两人毕竟共同生活了19个月,不是刚认识就分手,而且女方两次流产还切除了输卵管,对身体造成了永久性伤害,这一点必须重点考量。还有关键的一点,女方已经把之前过户的车辆还给了男方,这也得算在里面。最后法院判决女方返还部分彩礼和三金费用,一共三万零五百八十四元,至于男方要求的恋爱期间转账,因为很多属于日常消费或者增进感情的支出,不符合彩礼的界定,所以没支持。其实这事儿里没有绝对的赢家,女方身体受了重伤,男方也没拿回全部钱款。法律上对于彩礼返还本来就不是一刀切,会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双方付出、身体伤害这些因素综合判断。就像大家常说的,感情里的付出不能全用金钱衡量,尤其是女方在这段关系里承受了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打击,法院的判决既考虑了法律规定,也兼顾了情理,算是比较公允的结果。这事儿也让不少人讨论起彩礼和恋爱消费的区别,简单说就是以结婚为目的给的大额彩礼、三金,没结成婚可能需要酌情返还,但平时发的520、1314红包,还有一起吃饭逛街的日常开销,一般都算赠与,分手后没法要回来。毕竟恋爱是你情我愿的事,不能光想着付出的钱,也得考虑双方的付出和伤害,法律既尊重传统习俗,也得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判决才算兼顾了公平。婚前彩礼纠纷 恋爱赔偿 同居纠纷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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