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曹某妻子怀孕9个月时申请10天陪产假,仅8分钟后就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公司还称“陪产假是不劳而获”“双休日上班是常态”。曹某申请仲裁后不服结果诉至法院,法院两审均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支付赔偿金8000元。本案不仅维护了劳动者权益,更揭露了部分企业无视法律、压榨员工的乱象。 一、陪产假申请8分钟被辞退,公司理由离谱到家 2024年10月15日,曹某入职上海某有限公司做会计,双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8000元。入职后曹某勤勤恳恳,10月15日到31日期间出勤13天,没出过任何差错。 可就在11月4日,意外发生了。当天早上8时58分,曹某因为妻子已经怀孕37周,随时可能生产,急需人照顾,于是向公司申请10天陪产假。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符合条件的男方本来就享有10天陪产假,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结果没想到,公司当场就拒绝了,更过分的是,仅仅过了8分钟,也就是9时06分,公司就以曹某11月1日“旷工”为由,直接解除了和他的劳动关系。曹某当时就懵了,自己11月1日明明到岗了,只是上午10时17分暂离了一会儿,中午就回来了,怎么就成旷工了? 11月5日,曹某赶紧补交了书面假条,可公司根本不认可,还说已经解约了,没什么好谈的。好好的工作,就因为申请了合法的陪产假,8分钟就没了,曹某又气又无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二、公司奇葩理由遭网友怒怼,这也太无法无天了! 曹某的遭遇曝光后,网友们彻底炸了锅,纷纷为他打抱不平,对公司的奇葩操作嗤之以鼻: - 网友“打工人联盟”:“陪产假是法定权利,怎么就成不劳而获了?这公司怕不是疯了吧!” - 网友“法律小达人”:“双休日上班是常态?这明显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公司还敢这么说,简直是挑衅法律!” - 网友“职场妈妈”:“妻子怀孕9个月,丈夫申请陪产假天经地义,公司连这点人情味都没有,谁还敢去上班?” - 网友“理性吃瓜”:“就因为员工申请陪产假就辞退,这公司也太霸道了,必须让它付出代价!” 网友们的愤怒不是没有道理的,陪产假是国家为了保障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给予男性员工的合法福利,目的是让丈夫能在妻子生产期间陪伴左右,照顾家庭。可这家公司不仅不遵守法律,还说出“陪产假是不劳而获”这种荒唐话,完全是对法律的无视,对员工权益的践踏。 三、法院两审均判公司违法,这些法律知识要记牢! 曹某在12月9日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10月15日至11月13日的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25年1月16日,仲裁裁决公司支付10月工资4781.61元、11月1日工资59元,驳回了其他请求。曹某不服这个结果,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公司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8000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11月1日确实有到岗记录,公司说他旷工根本不成立。而且公司以“旷工”为由解约,但没有举证证明据以解约的员工管理条例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公示过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要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否则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另外,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曹某存在“旷工2天”的行为,所以一审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计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所以判决公司支付曹某赔偿金8000元,驳回了曹某的其他诉求。 二审法院:公司理由荒谬,维持原判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还找了一堆奇葩理由,说曹某“借陪产不劳而获”“教唆员工留证”“擅自取走人事资料”,甚至还说“员工双休日工作属常态”,认为自己解约是正当的。 但二审法院根本没采纳这些理由,指出曹某11月1日到岗了,2日至3日是法定休息日,公司4日就以旷工为由解约,就算按照公司自己说的制度,也没达到“旷工2天”的辞退条件。而且公司的这些理由都是主观推测,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双休日工作属常态”的观点更是和法律规定相悖。 最终,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公司负担。 结论:员工合法权益不容侵犯,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这家公司的行为简直是无法无天,为了压榨员工,竟然无视法律规定,随意辞退申请合法陪产假的员工,还说出“陪产假是不劳而获”“双休日上班是常态”这种荒唐话。幸好法院公正判决,维护了曹某的合法权益,也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 你在工作中遇到过公司违法侵权的情况吗?如果遇到了,你会选择忍气吞声还是勇敢维权?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和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