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一女子离异,膝下有一个13岁女儿,为了找个依靠,选择和一39岁男子再婚。不料,男子自继女十岁起,便开始伸出魔爪,利用独处机会,以“如果告诉你妈,我就不要她了,让你回老家”相威胁,强行与她发生关 系。令人发指的是,这样的侵害,在四年间重复了六七十次。女孩在恐惧中沉默长大,直至意识到这一切是违法犯罪,才鼓起勇气报警。法律最终撕开了男子这张恶魔面具下的“父亲”伪装,因其行为极度恶劣且背弃监护职责,法院以强 奸、猥 亵儿童等数罪并罚,对其判处严厉处罚。 小雪出生于2009年,在她约两周半大时,母亲与刘冬登记结婚,组成了新的家庭。 婚后,小雪母亲与刘冬共同生育了一女一儿,加上小雪,这个五口之家在外人看来充满温馨。 刘冬作为继父,与小雪及其母亲共同生活,日常中他对小雪表现“挺好”,甚至让周围人觉得他尽责可靠。 小雪母亲提到,她从未见过刘冬有不轨行为,家人也未曾提及任何异常。 然而,这平静的表象下,却暗藏着可怕的阴影。 2020年夏季,当小雪还是个10岁左右的孩子时,刘冬的魔爪首次伸向了她。 刘冬利用继父身份和共同生活的便利,在某次单独相处时,违背小雪的意志,第一次强行与其发生了关 系。 小雪在事后陈述中回忆,她曾反抗过,但作为一个年幼的孩子,力量悬殊使她无法成功。 更可怕的是,刘冬威胁她:如果告诉任何人,他就会“休了”小雪母亲,让她回老家“自生自灭”。 小雪害怕家庭破碎,害怕失去母亲的依靠,更害怕被抛弃。 于是,小雪选择了沉默,而这沉默,成为了刘冬持续作恶的“通行证”。 从2020年夏季到2024年7月17日,整整四年时间里,刘冬对小雪的侵害从未停止,合计约六七十次。 这个数字触目惊心,平均下来,几乎每月都会发生一至两次。 同时,刘冬还多次对小雪进行wei亵,包括强制 行为,以满足其畸形的欲望。 这些行为发生在家中或其他隐蔽场所,由于小雪母亲的疏忽或刘冬的刻意规避,一直未被察觉。 小雪不敢声张,因为刘冬的威胁如影随形,她试图逃避,但共同生活让她无处可躲,她甚至自责,以为是自己做错了什么。 随着小雪进入青春期,她的法律意识和勇气逐渐增强,她开始明白,刘冬的行为不仅是错误,更是严重的犯罪。 2024年7月17日,小雪终于鼓起勇气,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日,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刘冬抓获归案。 刘冬到案后供认不讳,承认了侵害事实,但其动机仍显得荒谬,他提出“小雪不是亲生”和“认为不会报警”的说辞。 很快,检察院对刘冬以强J罪、wei亵 儿童罪、强制wei亵罪提起公诉。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J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 系的行为。对于奸 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J论,并从重处罚。 法院指出,小雪在犯罪期间部分时间未满十四周岁,无论小雪是否同意,由于她未成年,法律给予特殊保护。刘冬长期、多次违背小雪意志发生关 系,完全符合强J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wei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进一步指出,wei亵儿童罪针对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要求使用强制手段。 本案中,刘冬对小雪实施wei亵行为时,小雪未满十四周岁,法院依据小雪的陈述和刘冬的供述,认定刘冬为寻求刺激,长期、多次对被害人小雪实施侵害行为,构成wei亵儿童罪。 此外,《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还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wei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wei亵罪。 本案中,刘冬以威胁休掉小雪母亲等手段对小雪进行wei亵,这属于胁迫方法。 法院指出,刘冬长期、多次以胁迫等方法强制wei亵被害人小雪,情节恶劣,构成强制wei亵罪。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法院认为,刘冬的行为同时触犯前述三项罪名,每项罪行都有独立的事实支撑,应当数罪并罚。 不过,刘冬虽然到案后如实供述,符合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但是,刘冬在四年内实施侵害小雪约六七十次,威胁小雪保持沉默,犯罪持续时间长、频率高,对小雪造成长期身心创伤,情节非常恶劣。 而刘冬作为小雪的继父,且与小雪共同生活多年,具有共同生活关系且事实上负有照顾、保护职责,系对负有特殊责任的人员实施侵害行为,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刘冬犯有强J罪、wei亵儿童罪、强制wei亵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6个月。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