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赵某没跟钱某打招呼,就把人家顾客的手推车给推走了,钱某发现后找赵某理论,两人就此吵了起来,争吵过程中赵某还把钱某的货物给推落了,钱某气不过,打了赵某一拳,赵某挨打后,钱某已经停止了攻击,可赵某却不依不饶,主动上前把钱某摔倒,还撞了钱某的头部,导致钱某轻微伤。民警调解没成功,对钱某罚款100元,拘留赵某3天。赵某不服,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把公安机关告上了法庭。 (来源:大河报、九派新闻) 赵某和钱某,都在这个市场里各自经营着自己的小摊位,本来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日子倒也相安无事。 2024年4月的一天,市场里人来人往,顾客们都在各个摊位前挑选着自己需要的东西,赵某的摊位和钱某的摊位离得不远,平时两人虽然没太多交情,但也算井水不犯河水。 钱某的一位老顾客来到他的摊位前,选好了东西,正准备用手推车把东西运走。就在这时,赵某不知道怎么回事,也没跟钱某打声招呼,直接就走到那辆手推车旁边,一把就把车给推走了。 钱某当时正在忙别的事,一抬头发现自己的顾客手推车没了,再一看是赵某推走的,心里顿时就火了。 他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儿,三步并作两步地追上赵某说:你怎么回事,没看见这是我家顾客的车吗?你怎么能随便推走呢? 赵某却满不在乎地说:我看这车空着,借我用用怎么了。 钱某一听更生气了,说: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没经过我同意就推走,这像什么话。 争吵中,赵某被钱某的话激得火冒三丈,他一时冲动,伸手就把钱某摊位上的货物给推落了一地。那些货物散落得到处都是,有的还摔坏了。 钱某看着自己辛苦摆好的货物被弄成这样,气得眼睛都红了。他再也忍不住了,冲上去就打了赵某一拳。这一拳打得可不轻,赵某被打得往后退了好几步,差点摔倒。 不过,钱某打完这一拳后,也冷静了下来。他站在那里,看着赵某,没有再继续攻击。他心里想着,自己这一拳也算是出气了,事情到此为止吧。 可赵某却不这么想,他挨了这一拳,觉得特别没面子,心里憋了一股气,怎么也咽不下去。他看着钱某站在那里,也不管钱某已经停止了攻击,突然冲上去,一把抱住钱某的腰,用力把钱某摔倒在地上。 钱某摔倒的时候,头部不小心撞到了旁边的硬物上,周围的人看到这一幕,都惊呼起来,赶紧上前查看钱某的伤势。 很快,有人报了警,民警来后了解完事情的经过,觉得双方都有过错,就试图进行调解。 可是,赵某和钱某都觉得自己有理,谁也不肯让步,调解根本进行不下去。没办法,民警只能根据相关规定,对钱某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对赵某则拘留3天。 赵某被拘留后,心里越想越不服气。他觉得自己当时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反击的,属于正当防卫,公安机关对他的处罚太不公平了。 于是,他决定把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对自己的处罚决定。 赵某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而公安机关则拿出了详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赵某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经过一番审理,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驳回了赵某的诉求,维持了公安机关对赵某的处罚决定。 这事在市场里传开后,大家也都议论纷纷: 有人说赵某太冲动了,为了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最后还把自己弄进了拘留所,真是得不偿失。 也有人说钱某也有不对的地方,不应该先动手打人。 其实,邻里之间本来就应该和睦相处,遇到问题的时候,大家都应该冷静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解决。 像这样为了一点小事就冲动行事,不仅伤害了别人,也给自己带来了麻烦,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赵某没打招呼,就推走钱某顾客的手推车,这明显就是有过错在先,直接导致冲突升级。 后来钱某打了他一拳后停止攻击,这时候不法侵害就已经终止了。 可赵某还主动上前把钱某摔倒致其轻微伤,这哪是什么正当防卫,分明就是报复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赵某的行为不符合这规定,还手段过激,属于故意殴打他人。 钱某先动手打人,虽然情节相对较轻,但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所以民警罚他100元是合理的。 赵某情节相对严重些,拘留3天也符合规定。 法院驳回赵某诉求维持处罚,也是依法办事,公平公正。 遇到事可得冷静,别冲动行事。


